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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完成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08 08:52:31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3月31日进驻塔城地区开展生态环保督察工作以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迅速开展各项工作,第一阶段共受理转办信访问题5批14件,其中1件已办结,13件正在办理中,完成对地区28位领导干部个别谈话,下沉走访9家单位。目前已圆满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目标任务。

在第一阶段督察工作中,督察组紧扣督察重点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个别谈话、调阅检查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有关单位、受理举报等工作,督察塔城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目前,共调阅档案8批次209项。

塔城地委、行署高度重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及时召开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动员会和发布督察公告,并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零距离公众号等开设督察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发布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

4月7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入下沉督察阶段,将深入各县市开展为期8天的生态环境保护现场督导检查,并继续受理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地区及各县市将进一步树牢“一盘棋”思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动真碰硬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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