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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机关党组关于一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政协机关 发布时间:2026-04-09 11:30: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7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政协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11月18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强化理论学习与工作落实

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茶话会重要讲话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提升干部理论素养与业务能力。二是对照年度协商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项推进20项协商事项全部完成。三是建立工作执行台账,明确推进节点和责任人,及时排查解决问题,确保年度任务全面落地。

2.凝聚委员思想共识

一是结合政协全体会议,组织政协委员开展线下集中培训,实现长期未参训委员全员补训、全覆盖。二是整理委员参训台账,通过线上微信群发放资料,组织未参训委员完成补学补训。三是完善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将参训情况纳入履职评价体系,切实提升委员参训积极性。

3.拓宽提案及社情民意征集渠道

一是完善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制度,明确履职要求,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结合政协全体会议,围绕中心工作与民生热点,开展征集活动,高效收集提案与社情民意。三是依托数字政协平台,开通线上提案提交功能,优化流程、提升征集便捷性与效率。

4.从严抓实委员管理

一是依据政协章程,为全体政协委员建立个人履职档案,全程记录参训、提案、协商等履职情况。二是下发委员履职情况通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有效增强委员履职责任感与使命感。

5.规范未立案提案处置流程

一是组织提案审查人员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提升审查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对未予立案提案开展“回头看”,梳理原因并向提案者出具书面告知单,确保沟通解释到位。三是规范提案审查立案流程,按程序召开交办会,推动提案高效督办落实。

6.加大提案督办落实力度

一是完善提案审查、重点提案督办相关制度,明确“提、办、督”各环节责任,推动办理提质增效。二是对已办复提案开展质量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重新办理,提升提案办理质量。

7.拓宽文史征集视野

一是优化文史资料中心人员配置,规范征集、整理、归档流程。二是积极对接全体政协委员,征集履职纪事、工作感悟、调研成果等资料,拓宽题材覆盖面。三是主动对接市文旅局、融媒体中心,征集文史资料,发挥“存史、资政、团结、育人”作用。

8.规范报销发票程序

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发票报销制度,明确报销要求和标准。二是明确双人签字硬性要求,报销单据签字不全不予受理,从源头规范报销行为。三是明确财务人员专人负责发票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9.规范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一是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提升采购规范化水平。二是制作采购流程图,明确各节点责任人、要求和时限。三是严格执行采购全流程闭环管理,规范合同审批流程,杜绝空白合同。

10.从严规范资产管理

一是组织干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提升依法采购与资产管理能力。二是分级梳理资产资料,完成办公设备补充审批,完善审批手续。三是制定固定资产采购审批流程,明确先审批后购置,杜绝未审批采购问题。

11.抓实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全面盘点固定资产,详细登记信息,确保无遗漏、无差错。二是建立固定资产电子与纸质双重台账,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三是落实定期盘点制度,每年开展全面清查,及时处理资产问题,确保账实相符。

12.规范执行“三务”公开

一是组织干部学习“三务”公开相关规定,明确公开事项、时限与工作要求。二是全面梳理年度公开信息,及时完成党务、政务、财务情况公示。三是设置公开专栏与意见箱,重大事项即时公开,保障干部职工知情权与监督权。

13.压实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党建工作意识与能力。二是制定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要求。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总结工作、分析问题、部署任务,推动廉政建设落地见效。

14.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执行规范性。二是严格落实支委会月度召开制度,研究党员教育、主题党日等重点工作。三是规范党课、党员大会组织流程,提升参会率,做好退休党员送学服务。

15.强化主题党日活动指导

一是组织支部委员学习“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要求,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增强吸引力。二是组织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强化党员身份认同,提升归属感与责任感。

16.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是组织党员学习民主评议相关制度,明确评议流程、标准与不合格党员处置要求。二是规范组织生活会与民主评议流程,公开评议等次,做好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三是对无法到会党员采取线上征求意见方式,实现评议全覆盖,确保客观公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沙湾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7号;联系方式:0993-6010082(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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