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参与经营主体征集公告
为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求,扎实开展我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参与本次补贴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沙湾市内依法合规经营,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可销售1级能效/水效标准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及单件售价不超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的线下实体商户。
二、征集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经营证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补贴产品相关品类,品牌经销商需取得品牌企业正式授权书。
2.2024年1月1日至今经营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偷逃税、价格欺诈等违纪违法行为,未因违法违规经营被相关部门处罚。
3.具备充足的货源储备和完善的仓储、配送能力,可覆盖本市辖区(含农村地区)配送需求,能提供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全流程售后服务。
4.家电经营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可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能对废旧家电实行“一机一码”登记,并交由有资质的正规回收企业处理。
5.具备与自治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云闪付APP)对接的技术能力,可配合完成补贴立减、信息上报等工作,确保消费者身份信息、购买信息等真实准确。
6.愿意严格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及我市、地区相关工作要求,主动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不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品牌授权书复印件(品牌经销商提供,加盖公章);
3.信用报告;
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月月初10号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顺延至次月受理;
2.报名方式:申报主体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至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1005实(商贸科)。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主体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虚假申报,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本次征集的经营主体实行“能进能出”管理原则,活动期间若发现存在虚假交易、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缴补贴资金并纳入失信记录;
3.参与经营主体需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及我市相关要求开展活动,主动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补贴政策海报及补贴商品标志。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993-6015101
联系地址: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党政综合办公楼10楼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10:00—14:00,15:30—19:30
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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