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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沙湾市农村移民后期扶持 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的公告

来源: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18:03:3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确保沙湾市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各位移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水移民〔2022〕14号)及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经沙湾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开展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人口核定登记是确定后期扶持人口、发放扶持资金(或落实扶持项目)的根本依据,直接关系到每一位移民的切身利益。通过精准识别,确保扶持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地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移民,帮助大家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

二、本次核定登记的对象为沙湾市农村移民。

三、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工作,按照《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水移民〔2022〕14号)《2025年度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技术工作方案》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2025年度新增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核定登记人口的函》(新水函〔2025〕131号)进行核定登记。

四、各有关单位和移民户应配合做好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

五、对登记人员确认无误后,在安置村、乡镇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沙湾市2025年度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登记工作应于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

七、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由沙湾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沙湾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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