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关于严查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占用土地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地区纪委监委有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坚决遏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经营占用土地,严重扰乱农村土地市场秩序,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土地整治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占用土地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25年1月13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二、受理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告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其他履行公职人员(上述人员包含离退休)。
1、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利用 职权和职务影响、工作便利违规承包土地或者 通过转包、倒卖农用地赚取差价的行为。
2、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以亲属名义或套用他人名义承包经营农用地的行为。
3、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在用地审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造成国家、集体利益受损的行为;
4、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侵占集体土地和侵占承包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5、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存在其他违规经营占用农用地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
以上举报内容,经核实确认后,市财政按收回或挽回损失土地的面积对举报人每亩奖励100元。 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线索已掌握或取得的线索不予奖励。
四、征集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举报,也可匿名举报,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1.举报电话:
0993-6011729(沙湾市农业农村局)
0993-6020563(沙湾市自然资源局)
0993-6054019(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
2.来信举报(来访地址同下):
沙湾市农业农村局(智慧大道西路60号) 邮编832100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迎宾路东侧) 邮编:832100
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智慧大道西路60号)邮编832100
五、其他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主动监督,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相关问题,反映内容应尽量描述详尽,提供线索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提倡实名举报,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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