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夏宗新)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本人2024年以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民主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抓牢主责主业,积极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本人自觉将加强法律学习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把学习党的理论与学习林草法律法规相结合,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来,努力提高自己的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统筹谋划部署。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工作与林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科学民主决策。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印发资料、举办讲座、以案释法,组织各乡、村开展林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争取广大群众对林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三是规范行政执法。遵守“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行政执法全程记录,提高了执法透明度。对重大行政执法进行合法性审查,依托政务网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四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4月-2024年4月聘请沙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双林为我局法律顾问,2024年1月分别聘请新疆博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嘉琦,新疆盛谦律师事务所律师蔺鹏飞,明确了法律顾问职责,加大法律顾问经费保障,完善法律顾问考核机制;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已对2件林草案件、林地承包进行讨论、6份涉林涉草项目合同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参与了林草重大决策的讨论、研究,对林草行政案件办理进行指导,确保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实效,有效提升了林草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亮点工作
(一)持续抓好森林草原资源管理
为提高各类项目占用林草地审核审批效率,坚持精简使用林草地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不断提升林草部门行政审批便民化水平。同时聚焦重大项目建设,在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征询中,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协助设计单位调整规划路线、优化建设方案。一是积极主动靠前服务,主动对接全市重点建设项目,2024年以来,共办理征占用林地33起,其中永久24个,临时7个,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2个;共办理征占用草地90个,其中:永久52个,临时31个,为畜牧业服务7个。二是2024年共办理采伐证272件;根据相关规定,2024年5月,对2019年-2021年历年采伐未更新情况进行验收,对28起采伐未更新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生态保护及禁牧和草畜平衡管理工作
一是年初沙湾市人民政府与涉及禁牧和草畜平衡草原的9个乡镇分别签订了《2024年度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书》,计划本月底之前完成乡镇与村(社区)、村(社区)与牧户签订责任书任务,确保任务到户、责任到人。二是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利用多种形式对9个乡镇进行宣传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政策。今年以来,共计出动车辆42次,发放宣传单2200余份,执法人员96人次,培训3场次,接受群众咨询现场答疑解惑29人。三是加强草原执法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广泛受理群众举报涉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涉草案件11宗,涉案面积146.4737亩。按案件类型分:开垦草原案件3宗,涉案面积52.12亩,非法使用草原案件8宗,涉案面积94.3537亩。通过严厉打击破坏草原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草原可持续发展和草原生态保护提供坚强保证。
(三)持续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
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于2024年4月 1 日-6月30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2024”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积极有效地遏制了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了广大市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二是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上半年以来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苍鹭2只,蓝胸佛法僧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1,苇鹣1只,大鵟1只,隼1只。三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利用节假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植树节、自治区第43届“爱鸟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通过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
(四)抓好森林草原防火防控
一是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分析研判,组织沙湾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4个成员单位、2个周边县市、12个乡镇召开了2024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席会议,并签订联防联控协议及承诺书。二是做好森林草原防火演练工作。2024年以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联合实战演练3次,出动车辆19车次,参演人员127人次。三是为有效推进塔城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分队能力提升,2024年以来,开展集训3次。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应急分队在卫星导航操作单项考核中获得第一名、在油锯切割操作单项考核中获得第二名。四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2024年共发放森林草原防火禁火令57份、宣传次数24余次,宣传人员52人次,发放宣传单731余份,张贴宣传单100余份,横幅2幅,展板2个,受教育群众800余人。五是加强“防火二维码”的推广和应用。我市设了5个防火检查点,为这5个检查点的进口和入口分别制作安置了“防火二维码”,凡是进入和离开林区都进行严格扫码管理。目前防火码录入10751人次,车辆654车次。
(五)持续加强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各类监测
一是有序开展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春季苗木复检2.3万余株,辖区内全部苗木合作社进行苗木产地检疫230万株;开展春尺蝴成虫羽化调查工作,调查面积2万余亩。二是对小拐中心管护区周边2万亩荒漠次生林开展鼠(兔)害综合防治,通过人工投放无公害鼠药饵料、设置招引鼠(兔)的天敌栖架100根吸引天敌进行防治。三是开展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及灾害防控工作。已完成草原虫害防控29万亩(其中蝗虫22万亩,叶甲7万亩)。
四是持续开展草原资源和有害生物常规监测。该项目设置草原返青监测点3个点位、国家级固定监测点监测点1个点位、草原综合监测点33个点位、枯黄期监测点4个点位。截至目前,已完成返青期监测,常规监测完成13次监测,综合监测33个点位已完成,枯黄期监测已开展3次。
三、存在问题
1、执法办案人员未经过系统性的行政执法培训,也均非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对相关的执法流程、程序要素不熟悉,致使案件办理质量不高。
2、林草资源保护宣传力度不够,方式方法单一,没有深入的对群众解释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和违反后的严重后果,群众无法真正理解法律的严肃性,导致林业和草原资源破坏,违规建坟、违法图斑数量大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采取多种形势,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开展以案释法、以案宣传,提升群众保护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生态安全。
二是安排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前往党校进行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林草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