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述法报告(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胡长磊)
2024年,在塔城地委、行署和地区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沙湾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本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本人2024年度述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法制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涉及单位重大利益、重大项目、重大安排等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决策,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讲法制度。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利用理论学习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等有利时机,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及党内法律法规制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次,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及各类法律法规40余次,累计参学人数达700余人次。三是及时调整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和长期规划,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组织班子成员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量化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等相关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2024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企业279家次,立案处罚11起,其中移交公安1起。同时,将11起行政处罚案件和47家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在沙湾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做到“处罚一起、公示一起”。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流程,加强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工作,及时将《沙湾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分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上报司法部门开展法制审核,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以案释法,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让执法更加公开透明。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研判机制,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多种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大力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2024年,共受理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信访投诉4件、“12345”政务服务平台信访投诉37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大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有利时机,面向企业、群众、机关干部等开展法治学习宣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解答现场群众咨询40余人次,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使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
二、亮点工作
(一)建立执法人员包联企业监管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执法人员包联企业实施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执法人员为包联企业直接责任人的监管机制,并根据污染源新增及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实行动态管理。同时,通过建立企业包联清单,使用“新疆生态环境一体化平台”填写《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实时上传形成问题台账,由专人负责定期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及时收集印证资料,进一步压实执法人员责任,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管能力。
(二)建立环保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制度。为有效推动我市辖区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我局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行政检查发现问题和整改闭环管理制度》,暨通过执法人员收集整理上级主管部门帮扶指导反馈问题、交办事项及信访投诉案件、日常执法监管发现的问题线索等,集中形成企业环保问题整改台账,并由包企执法人员督促企业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由专人负责定期跟踪整改进度,督促企业按时整改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对已整改完成的企业,由包企执法人员及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最终形成“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模式,有效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
(三)主动靠前服务,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与发改、商工等部门对接,建立建设项目动态清单,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靠前做好项目环评手续办理服务工作,及时向地区生态环境局上报项目现场核查意见,为上级部门审批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2024年,共上报项目现场核查41个。积极运用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等政策,2024年,我局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免于处罚事项清单》相关规定,对2家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实施免于处罚,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持续推行执法正面清单和分类监管工作,通过组织交流座谈、表彰先进,达到“示范一个,引领一批”的效果。
(四)强化执法练兵,打造环保铁军。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2024年我分局组织干部出疆培训共5人次,自治区培训7人次,地区培训10人次,参加线上培训10余次,分别对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案卷审查等专项知识进行培训,有效助升现场执法能力,有力服务大练兵工作。2024年,塔城地区“工会杯”生态环境执法技能比武,我局荣获团体一等奖,个人一等奖、个人二等奖的优异成绩。
三、问题短板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解和运用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措施方法较为单一,对法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缺少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二)普法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对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的力度不够,普法宣传没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推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上用力不均衡,执法队伍基础能力薄弱,部分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够深入,对个别案件依法判断的精准性和准确性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通过深入剖析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积极参与执法大练兵等方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日常行政执法全过程,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二)以环境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重要抓手,积极参与我市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一是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有利时机,向群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典型做法,动员全市广大群众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五进”活动,以“线上+线下”的宣传模式,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和监督的自觉性。
(三)规范法律应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一是注重法治思维的养成,着力在实践中提升法治素养。树牢“一把手抓法治”思想,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整体水平。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教育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执法技能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公正、规范、文明。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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