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沙湾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抓实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实施方案》,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沙湾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沙湾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强化法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不断夯实。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全面依法治市的思想旗帜,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多次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对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地区行署要求,结合沙湾实际,修订《沙湾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实施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任务推进情况表、《沙湾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实施方案》任务推进情况表、《沙湾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任务推进情况表,研究制定《2024年沙湾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沙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不断推进。一是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讲法和新任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制度,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今年以来,共组织8批次167名新提任干部进行任前考法。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主要领导述法报告制度,组织召开2023年度专题述法会议,共计参加154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结合会议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推进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成效明显。深入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履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程序。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组织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市监等单位对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的1421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在沙湾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置“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5个板块,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承接上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3期,59学时,培训人员260人次。本级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42学时,培训人员324人次。办理市直单位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205个。三是着力推进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沙湾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样式)》,印发《沙湾市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汇编目录》《沙湾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便于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依执法流程办理,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加强29个行政执法单位协调沟通,建立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将市直行政执法单位的分管领导、执法大队负责人名单、职务、联系电话等信息,通报给15个乡镇(街道),推进市直执法单位与乡镇(街道)互通,形成推动执法工作合力。
(三)依法履行职能,政务服务效能不断增强。一是聚焦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结合乡镇(街道)发展实际,指导完成《乡镇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乡镇街道“属地管理”事项清单》三个清单的认领承接工作,全面梳理出乡镇(街道)行政处罚赋权事项32项,权责事项93项,市乡属地管理事项76项。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召开“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进民企”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动员会,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开展各类活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和信用监管格局。三是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启动“信用塔城”,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行政监管等提供信用信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四是推进了“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解决不同审批层级事项差异造成的服务不畅问题。全市31家一体化平台应用单位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应上尽上”。
(四)加强宣传指引,全民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一是研究印发《沙湾市2024年普法依法工作要点》,安排部署2024年普法依法工作。二是运用多媒体普法,沙湾市司法局与融媒体合作运营“法润沙湾”公众号。刊发各类信息150余篇,各普法成员单位利用电子大屏、公交车、出租车体、商铺电子屏字幕、展板等多种形式播放法治宣传标语340余条。三是利用“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开展“订单式”普法,进行法治专题培训85场次;利用“三八”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十三进”230余场,惠及群众3.2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2.4万余份,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浓厚。四是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宣传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宪法专题竞赛,参与率、及格率均达100%;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参加“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活动五十七批次,累计参加3.9万余人次。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召开“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各普法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六是积极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及复验,大泉乡杨家庄村、金沟河镇北头道河子村顺利通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验,大泉乡烧坊庄子村、乌兰乌苏镇下四宫村顺利通过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复验。
(五)坚持法治引领,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一是坚持复议为民,耐心、细致接待群众申诉,发挥好行政复议的内部监督、纠错功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印发《沙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保证行政应诉工作的合法有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规范行政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一站式办理”。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律师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业务,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4件、公证案件1564件,提供法律帮助275人次,开展司法鉴定403件,接待群众9500余人次。四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市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三调联动”工作衔接机制,共化解矛盾纠纷2203起。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观念树得不牢。一是部分单位领导干部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部分部门(单位)未能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篇目、重要法律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在持久学习、深度钻研、转化应用上用力不够。二是作为“关键少数”,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缺乏针对性、具体性、可操作性,责任虚化、履职不足。有的对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不掌握。三是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常态化教育措施上办法不多,效果不明显。个别基层干部法治意识不强、法治能力欠缺,认为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等工作都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长官意识”浓厚,缺乏全局和大局观念。
(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有欠缺。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落实不规范。二是赋权事项清单、市乡“属地管理”事项责任清单及权责清单工作中,个别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不学习、不研究各类行政赋权事项,将工作推给分管领导等,致使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相关单位聘请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成效不明显,存在“聘而不用”“不知道怎么用”等情形。二是在受聘单位法治培训、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合法性审核及重大会议列席方面法律顾问参与程度不高,解决疑难复杂案件法律论证不到位。
(四)法治人才队伍不足。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法制队伍人少质弱,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法治人才紧缺,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专职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不足,虽经持续、多次培训,工作人员执法能力还不能满足赋权后工作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为我们坚持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沙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要准确把握党中央把依法治疆摆在首位的深刻用意,压紧压实各级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要常态化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一规划两纲要”,科学合理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法治督察,狠抓“关键少数”,厘清权责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在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上狠下功夫,确保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检查,全面把握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对标对表“一规划两纲要”工作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把法治政府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要必经环节的落实;要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努力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三统一”制度和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防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等情况。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晴雨表,行政执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人民政府的公信力。一是进一步加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有效遏制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钓鱼执法现象,有效解决乱执法、不执法问题。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关键环节,全方位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力度,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过程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考评指导力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切实发挥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带头示范作用,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全面落实执法普法工作责任制。一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好“逢九必讲”法治教育宣传活动;二是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和法律服务工作中,深入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三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6.5”环境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宣传节点,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普法活动,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四是在提升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上下功夫,根据时代的变化,创新普法服务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作用,发挥漫画、微视频、抖音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打造法治文化亮点,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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