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司法局党组关于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沙湾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8月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严格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一是司法局召开基层司法所工作例会组织司法所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条例,对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申领和审核流程做了进一步明确,做到应审尽审、及时审核、及时发放。二是由司法局负责再次对乌兰乌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安集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原三道河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报送的调解卷宗进行复查,对不符合申领要求的不予发放,符合案件补贴发放要求的已发放完成。
2.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对赋权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和指导监督。重点对行政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督促乡镇(街道)落实行政执法专编专责要求,强化对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着力推进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制定《沙湾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样式)》,印发《沙湾市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汇编目录》《沙湾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建成全市行政执法队伍通讯录,推进市直执法单位与乡镇(街道)互通,形成推动执法工作合力。对全市行政执法案卷开展全方位、深层次评查,反馈至各执法单位和乡镇(街道)举一反三限期整改。由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进一步规范完善乡镇赋权执法工作,对未开展赋权执法的乡镇(街道)要即时进行通报督促。目前,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已向各乡镇(街道)印发《关于沙湾法治建设督察情况的通报》,及时督促乡镇(街道)落实配齐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三二是加强大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批次220人次,对各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执法业务骨干、乡镇(街道)执法大队干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行政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培训,并通过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是明确了法律顾问日常工作职责、业务范围。目前,全市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已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二是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列席、审查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三是加强对法律顾问聘用情况的监督。通过法治督察发现各单位法律顾问聘用情况的各类问题,现已反馈至各单位全部完成整改,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序开展,为法治政府建设打牢了基础。
4.抓实“关键少数”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对述法反馈问题督促整改,一是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等内容纳入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篇目。二是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法治督察内容和绩效考核指标。三是各单位述法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5.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力度。一是组织司法所干部传达学习自治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要求全体干部要认真对照《条例》研读,明确认识、提高意识、积极做好解纷止争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工作落实。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提升定纷止争服务能力。组织开展沙湾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培训。常态化组织司法所工作力量驻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是将人民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四是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根据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工作质效考核结果进行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等级结果落实一案一补。组织全市业绩突出的人民调解员对人民调解案卷进行交叉评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6.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工作。一是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治宣讲直播活动。开通“法润沙湾”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发布各类普法信息进行大力宣传。二是利用“送法下乡”法治宣传活动全覆盖深入全市各乡镇、村队(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持续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多形式多载体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培养“法律明白人”614人,基本实现每村3-5名法律明白人,完成2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2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复验及创建,为进一步推进沙湾市法治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积极与沙湾市融媒体中心沟通协调,达成合作协议并签订“法润沙湾”微信公众号运营协议。目前,共刊发各类稿件110余篇。二是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常态化组织律师、调解员、法工和各单位普法志愿者,结合国家确定的各个法律宣传节日,深入乡镇(村队)开展全覆盖宣传活动,目前全市开展“送法下乡”和集中活动76场次。三是向山区片乡镇(村队)发放少数民族语言法治宣传读本。
7.加大“五个好”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创新力度。对“依法治理好”未达标的党支部,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对“堡垒作用好”未达标的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建员加强党务培训,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形式,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8.重视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司法局党总支组织党组各支部书记、委员、党建员开展了认真学习了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党员发展各项工作的学习活动,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党员干部发现能力、研究发展党员能力显著提升。二是司法局各支部均已完成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的制定,明确了发展党员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先进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台帐均已建立,内容详细准确。三是已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规范会议流程并研究发展党员事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沙湾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沙湾市委纪委监委305室;联系方式:0993-6014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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