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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关于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12:04:1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4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强化过程监督,收回场馆运营权。

一是文旅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制定了财务支付和国有资产托管运营年度绩效评估管理制度。三是文旅局已与北京华录乐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新疆沙湾影剧院托管运营合同书>的终止协议》,沙湾影剧院管理运营权已完全收回。

2.加强资产监管,杜绝资产流失。

一是文旅局组织财务科人员认真学习了《行政事业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等涉及固定资产监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防止资产流失。二是文旅局进行账务处理,将待摊费用计入影剧院固定资产原值。三是文旅局在2023年12月与市委宣传部和北京华录乐影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进行三方资产盘点并进行了登记造册;2024年8月,对损坏物品进行作价,2024年年底完成本年度固定资产盘点,杜绝资产流失。

3.履行行业职责,盘活固定资产。

一是文旅局已与北京华录乐影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新疆沙湾影剧院托管运营合同书>的终止协议》,沙湾影剧院管理运营权已完全收回。二是文旅局已向国资委提交资产划拨报告,履行资产划拨流程,盘活国有资产,利用现有资源或微改造,把影剧院充分利用起来,带给群众丰富的文化生活。三是提高影剧院利用率。充分利用影剧院的功能,开展各类新型文艺演出,如舞台剧、文艺晚会等,吸引更多观众观看,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2023年至2024年10月底,文旅局共使用影剧院开展大型活动10场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沙湾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7号(纪委监委308室);联系方式:0993-6097096(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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