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5日至4月15日、4月22日至5月24日,市委第第一、第二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和原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7月30日,市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压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一是摸排应收款涉及7个单位485264.12元。二是向相关单位发询证函或核实,5个单位回函、2个单位注销。三是7笔应收款账龄都在30年左右,经党组会议研究,均按照坏账做核销处理。
2、认真抓好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对现有工程进行清算,并出具工程造价核定清算书。二是针对配套设施安装,已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出具预算报价,并向市财政局提交资金请付报告。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
3、理论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一是结合自治区“十大产业集群”和市委“12345”行动计划,对《沙湾县农业“十四五”总体规划》进行修订。二是大力发展制种产业,成立集产学研、育繁推一体化合资公司。目前,70多家疆内外制种企业及代繁公司在沙湾进行玉米、棉花等制种,年均制种总面积达9.38万亩,制种生产企业3家、种子销售企业1家。三是建立沙湾市2024年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站。四是持续开展“两品一标”申报工作,推进品牌品质提升,沙湾市5个绿色食品和3个基地正在进行审核颁证。五是积极动员本地企业参加农产品交易会,提高品牌知名度,全市 24 家涉农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交易会15 次。六是打造沙湾金字招牌,“安集海辣椒”纳入农业部品牌精品培育。七是依托“安集海辣椒”地理标志优势,完成四家企业的5种食品申报“品味新疆”,争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在金沟河镇宋圣宫村新建辣椒初加工厂。八是上报“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夏季申报的路线为西戈壁镇和博尔通古乡,冬季则为老沙湾镇、大泉乡和金沟河镇。九是根据《沙湾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2023-2025年)三年行动方案》,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督促任务落实。十是达到地区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3个。
4、补齐农业防灾减灾短板。一是完成5个乡镇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设备设施改造,恢复人影防雹增水作业。二是邀请自治区人影专家前来授课,对乡镇50名地面火箭作业人员进行2次培训。三是购买25辆火箭防雹作业车(含火箭发射架、弹药转运箱),今年作业29次,最大限度降低农业冰雹灾害损失。四是布建全市人影作业指挥中心,切实提高气象监测预警能力,为粮食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夯实基础。
5、加大残膜污染治理。一是下发《沙湾市残膜污染治理工作方案》。二是印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宣传资料8000份,以手机短信方式向沙湾市种植户推送耕地保护残膜污染治理宣传信息11万条,制作耕地保护、残膜回收类短视频8个,转发量5万余人次,形成人人参与残膜回收的浓厚氛围。三是承办全市残膜回收现场会3次,并指导参与各乡镇举办高质量残膜回收一体机性能测试现场演示会9场次,新购高质量残膜回收一体机122台,引进5家残膜加工处置企业落户沙湾。四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培训3次180余人次,2024年秋季残膜回收投入122台残膜回收机,完成机械化回收示范35.7万亩,加之春季整地后的播前农户用弹齿耙全覆盖回收残膜,残膜回收质量明显提高。五是11个乡镇分别组建11支专业化的残膜回收作业服务队,部分乡镇采取整村推进集中连片作业。
6、稳步推进“僵尸”合作社清理。一是组织学习自治区“空壳社”治理和农民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相关要求。二是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的异常合作社进行全面梳理排查,2023年底全市列入异常名录的166家合作社中73家已从异常名录移出,注销、吊销、歇业45家,经营不善停止运行21家,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17家,其他情况10家。三是建立合作社异常名录清单,截至目前,全市注册合作社712家,列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占比13.9%,同比下降8.6%。
7、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建立《农业农村局农药包装废弃物监督管理机制》,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制度,累计向广大农民及农资经营户发放宣传资料1700余份,在沙湾零距离发布《沙湾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通告》,举办规范农资经营业务培训2期145人次,签订责任书110份;组织农药经营从业人员45人开展为期7天56学时培训。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174人次开展1期6天的业务培训。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404人次、检查农资门店405家次。四是指导乡镇加大未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的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依法处罚力度,参加自治区培训1次,回收处置2.49吨。五是定期评估与总结,不断完善整改措施,减少田间地头农药包装废弃物。
8、加大私屠滥宰监管。一是组织全市兽医线下3次、线上4次培训,重点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屠宰管理条例》等业务法规。二是严格落实畜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严格落实兽医持证上岗开展检疫工作,37名兽医取得官方兽医证。三是成立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小组,联合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打击私屠乱宰违法行为专项执法检查10次,检查屠宰场8家次、养殖场61家次,立案4起,四是在沙湾零距离发布《沙湾市关于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违法行为的通告》,多渠道广泛宣传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9、高度重视农业领域招商引资。一是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先后前往湖南、河北、河南、重庆、佳木斯等地就肉牛、鲜食玉米、辣椒等产业开展招商,并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沙湾考察三文鱼、农机装备制造、辣椒精深加工等产业项目。二是党政主要领导牵头,统筹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对重特大项目邀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上门推进。三是主动出击,结合沙湾优势特色产业深挖招商线索,今年落实招商引资项目8个,投资总规模16.3223亿元,到位资金1.8829亿元。四是及时掌握各地涉农企业发展动态,充分利用储备项目库、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五是盯紧往年已落实招商项目不放松,采用上门服务形式积极帮助完善项目申报手续,争取让项目稳扎稳打落地实施。
10、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一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学一步,先后5次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要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二是通过身边典型案例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结合案例表态发言。三是班子成员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九种处置方式抓好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并运用3次。四是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抓好对分管干部日常监督,相关人员之间分别开展廉政谈话。
11、严把项目资金结算审核关。一是责令施工、造价审核等单位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责令4家施工单位退还多结算资金6.18万元。三是举一反三,完成2019—2020年项目工程量复核工作。四是完善《沙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责任,严格基建程序,确保工程质量。五是修改完善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审核合同,增加类似问题违约条款并加大对类似问题违约处罚。
12、严格履行项目变更手续。一是支付部分项目工程勘察服务费、设计费、监理费和工程结算审核费。二是项目公司出具工程造价核定结算书,并完成工程款支付。三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前期管理,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对项目变更内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13、加强项目全程监督。一是责令问题项目监理公司就相关问题提交检查书,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二是责令勘察设计公司对章节遗漏问题提交检查书,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对新绘制的竣工图进行审核确认。三是进一步完善《沙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沙湾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监理资料、竣工图等关键环节审核力度。
1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管理。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三道沟培训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进一步摸清情况。二是与施工企业沟通解决资金支付问题,以确定资产所有权。三是委托律师调阅相关档案资料。
15、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一是聚焦聚力“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创建,党组成员分别对包联党支部开展有针对性地指导。二是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调阅党组织生活记录本。三是持续推动党支部建设晋位升级,局党组所属12个党支部达到“四个好”标准的7个、“五个好”标准的5个,均制定晋位升级方案或巩固措施。四是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16、严格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党组条例》,督促各支部严格执行党组织生活制度,在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中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二是加强党员理论学习,完善学习制度,利用每月主题党日进行集中学习,确保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增强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性,每月规范开展不同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党性修养。
17、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二是党政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以身作则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科级干部远程教育参学率达95.6%。
18、规范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一是制定《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党员帮带制度》,对民主评议结果在基本合格等次(含基本合格)以下的,由党员所在党支部安排一名政治素质高、理论扎实、群众基础好的党员结对帮带。二是严肃“三会一课”制度,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含)等次以下的党员分别建立“一对一”帮带机制,制定帮扶措施。三是针对个别党支部对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不准问题,分别召开党员大会,说明问题情况,重新进行民主评议。
19、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一是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综合分析被考察干部德、能、勤、纪、廉等情况。二是完善考察机制,认真审核考察对象档案,特别是“三龄两历一身份”,看是否符合拟任职务所要求任职条件。三是严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切实加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及早发现问题苗头。四是干部晋级晋职前先行征求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关于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意见。五是按照干部任用程序,依规优化调整了个别股级单位负责人,配齐空缺岗位干部。
2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先后通过外出、线上等方式选派11名农产品检测机构骨干开展质检业务学习,使农产品质检人员掌握水产品检测等技术。二是配合自治区完成对沙湾市养殖水产品抽样检测,对5家养殖水产品抽检10批次,抽检合格率100%。三是采购水产品胶体金快速检测试剂60批次,对全市8家水产品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和散户抽样检测水产品21批次,抽检合格率100%,对全市12家水产品养殖企业、散户进行抽样检测,做到全覆盖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四是通过在系统内部调配方式调整不同岗位干部,今年新增6名官方兽医到屠宰场为驻场检疫。五是制定执法人员评估计划,先后3次对现有在编执法人员进行全面评估,合理调配人员到执法岗位。六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资深执法人员进行授课和经验分享,组织内部交流和案例研讨活动,累计培训314人次。七是组织开展案件评查2次,对以往办理案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从而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21、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一是成立退休干部“自管会”,发挥离退休干部经验优势。二是建立《农业农村局退休干部激励关爱机制》,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流程。三是加强退休干部培训和教育,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四是加大对退休干部的关心和关爱,春节期间走访慰问退休干部167人,投入慰问金16700元。
22、加快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一是先后5次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等规定5次,提高领导干部及相关业务人员政策法规知识水平。二是完成沙湾市乌兰乌苏镇三宫店村2022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路面恢复,并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验收通过。三是完成沙湾市2022年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个示范村中12个村的移交,未移交工程正在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移交。
23、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乡村振兴局党组,人员转隶农业农村局管理,常态化按照沙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要求严格落实。
24、加强乡村振兴项目申报实施指导。一是完成2022年东湾镇3座保鲜库项目制冷设备安装。二是针对安集海镇元兴宫村机耕道路路口进行加宽,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三是在项目申报时严格按自治区项目申报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入库。四是2024年实施的13个项目全部由乡镇担任法人实施,农业农村局不再承担项目法人,避免出现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现象。
25、强化担当作为,认真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一是严格执行农业农村局党组议事规则,会前充分沟通会议议题,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支付管理等工作进行通报,邀请相关部门参与项目评审,及时发现问题。二是2022年以来乡村振兴局实施和监管的项目中未竣工验收的6个正在加紧验收。三是完成大泉乡80余户水表安装,四道河子镇沉沙池问题返工并验收合格,更换6个水泵,乌兰乌苏镇采暖设施已安装,老沙湾镇90个节水阀全部更换。
26、加大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是制定《沙湾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多渠道开展宣传动员,引导群众自觉行动、社会界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的良好氛围。二是突出清理死角盲区,指导乡镇抓好“院内院外六件事”,房前屋后清淤清污4078.9吨,村内巷道改造103.79公里,拆除危旧房屋269间,清除村内残垣断壁8560.5米。三是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重点任务清单,不定期到乡镇、村(社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督促指导,将发现的问题反馈至乡镇督促整改,在11个乡镇发现环境卫生问题13条,开展工作指导5次,与卫健委联合督促环境卫生问题整改1次。四是对卫生重点乡镇、村队,每两个月开展一轮督促指导,对6个乡镇8个重点村(社区)已开展一轮督促指导,环境卫生得到有效提升。
27、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乡村振兴局党组,人员转隶农业农村局管理,常态化按照农业农村局党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
28、规范建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确定的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对乡村振兴方面公权力进行梳理,将审批监管权、工程项目实施权纳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完善责任清单,将责任内容分解到科室、人员。
29、转变作风,确保项目落地见效。一是与新疆农业大学相关人员对接,完成《沙湾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修订。二是充分发挥《沙湾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统揽全局的作用,为全市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提供指导。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控和管理,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确保项目落地见效,使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
30、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乡村振兴局党组,人员转隶农业农村局管理,常态化严格执行农业农村局党组有关党建工作安排部署。
31、严格规范“三会一课”。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乡村振兴局党组,人员转隶农业农村局管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局党组统一管理,规范党组织生活,党员所在支部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2、发展壮大党员队伍。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乡村振兴局党组,人员转隶农业农村局管理,2名申请人已转入相关党支部,并确定培养联系人,继续做好后续培养教育工作。
33、建立乡村振兴权责清单。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撤销乡村振兴局党组,人员转隶农业农村局管理,结合最新农业农村局“三定”方案,制定乡村振兴工作及所属事业发展中心权责清单,并按清单要求落实各项职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沙湾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7号;联系方式:0993-6010955。
中共沙湾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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