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乌苏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关于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1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乌兰乌苏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 提高思想认识,用力推动思政课发挥德育主渠道作用。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讲话精神。二是调整领导及党员担任道德与法治课。三是各党支部负责人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重大节日为全体师生讲好大思政课。四是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思政课堂教学交流教研活动。
2. 制定有效措施持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一是组织教职工学习《沙湾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基本要求》《乌兰乌苏镇中心学校听评课标准》。二是严格落实推门听课制度。三是严格落实教师常规检查制度。四是学校购置非危化品实验药剂,保证非危化品实验的正常进行。五是组织科学教师严格对实验教师进行教育培训,做到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相结合。
3. 全面推进“五育并举”,深入开展美育活动。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二是通过“三个课堂”共享音乐、美术科目资源,切实解决美术、音乐科目师资短缺问题。三是发挥课堂巡察作用,确保开齐音体美课程。四是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及使用音乐教学设备和乐器。五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 主动作为,积极推动解决学校安全问题。
一是组织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校食堂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领导配餐制度》。二是对学校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三是及时安装教学楼二楼至三楼左右两边楼梯间的监控。四是加强功能室责任人的安全教育,在功能室不使用期间及时上锁。五是及时更换教学楼应急灯,并对线路进行梳理。六是通知施工单位将操场施工用具移走。七是对校园损坏的监控请专人进行了维修,保障监控正常使用。八是开展应急演练和地震逃生演练。并对校园人行通道上井盖凸出部分进行处理。九是召开校务扩大会,强调领导按时陪餐,由相关责任人负责督促、落实。十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5. 加强校园文化阵地宣传。
一是及时对校园文化阵地开展自查,更换不合格版面。二是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将爱国主义教育等融入到课堂、班队会课、国旗下宣讲。三是制作主题展板,加强文化阵地宣传。四是开展黑板报、手抄报比赛等活动加强班级文化建设。五是制定红领巾广播站宣传计划,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充分发挥校园文化阵地宣传教育作用。
6. 制定有效措施持续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一是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是修订并完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行为。三是加强对教学管理及教学过程的监管。四是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五是修订并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加强教学常规、教师手机和个人电脑管理等工作的检查。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7. 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学生关心关爱工作。
一是安排专人对因肢体残疾无法到校上课的学生进行包联,按时进行家访。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对肢体残疾学生进行每月两次送教上门。
8. 努力改善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一是在学生回宿舍的路上安装LED射灯。二是升级班班通设备系统,确保了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三是对微机室教师用机和学生用机进行系统升级。
9. 开展心理健康关怀教育。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号监察建议》。二是配备一名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聘请心理健康工作室教师为学生讲授心理健康讲座。四是针对单亲家庭的学生,制定心理健康台账,并根据学生需要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五是配备兼职心理教师,定时开放心理咨询室,并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开展心理健康关怀教育。
10. 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党总支委员具体分工。开学初召开党总支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党总支负责人每季度对下属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检查指导。三是召开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部署各党支部重点工作。四是召开党总支委员会,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总支委员会审议通过。五是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11. 聚焦强基固本,全面提升党建质效。
一是召开总支委员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二是召开总支委员会,安排部署各党支部党建工作。三是党总支负责人及时调阅下属各党支部手册,并参加下属各党支部活动。四是加强对各党小组的管理,党支部负责人检查并审核各党小组工作计划。五是通过开展“三学三亮三比”公开课比赛、支委包联教研组、年级,党员包联非党员教师、听评课、备课、评选学习工作标兵等方式提升学校教师的各项能力。
12. 大力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是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及委员学习“五个好”党支部创建标准和要求。二是召开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制定党总支部及下属党支部“五个好”党支部晋位升级方案。三是按照发展党员计划发展党员。四是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13. 加强党组织凝聚力、感召力。
一是通过“一帮一结对子”、谈心谈话等方式,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向党组织靠拢。二是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优秀教职员工坚定入党志愿。三是通过党员主动认领责任区、志愿服务等方式立足岗位,对优秀教职工形成积极正面的引导。
14.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一是召开总支委员会,强调党总支、各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二是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作为各级党组织会议的“第一议题”学习内容。
15. 以党建促教学。
一是召开总支委员会对下属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了分析研究。二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围绕教育教学开展集体备课、公开课比赛等活动。三是征求党员及教师代表关于教育教学方面的意见建议,纳入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问题。
16.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会前及时征求群众意见并进行汇报。三是将确定的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纳入参加党组织活动的范围。四是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17. 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组织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组织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召开总支委员会安排部署专题组织生活会各项事宜。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8.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
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二是未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作书面检查。三是转接相关责任人的党组织关系至现单位。四是相关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沙湾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7号(纪委监委308室);联系方式:0993-6016519(第三纪检监察组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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