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一届市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8日至12月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沙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3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建设的重要论述。
一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作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并严格落实;二是召开了2024年沙湾市住建领域民生保障工作会议,对城建工作安排部署。三是对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项目进行了中期评估,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储备库。四是天津路、福州路路灯安装项目正在施工;新建、改造乌鲁木齐路、世纪大道北段等道路公交站台72座正在施工。五是申报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采购项目。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每天对城区垃圾收集点检查,提高清运频次,保证干净无异味。
2.严格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
一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职责,对我市公租房在租住户开展入户调查,今年已清退3户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租住户;在沙湾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关于公租房清查整治的通告》,进一步收集转租转借线索。二是已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资金用于公租房安装天然气。三是已入户向15户低保户宣传落实租金减免政策。
3.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一是制定《关于落实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突出风险及重大火灾隐患问题的督办整改方案》;向各建设单位下发督办通知16份,持续督促建设单位整改确保消防安全。二是与供排水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1份,对井盖等设施进行排查,发现并整改隐患68处。三是加大对管线责任单位的监督力度,责任单位对市政道路空间内管道及附属设施进行全覆盖排查,发现并整改隐患29处。
4.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是城区内9台燃煤小锅炉已全部拆除完毕改为电锅炉。组织人员现场查看4次,防止“死灰复燃”。二是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宣传和整改力度,今年开复工项目均已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测设备并联网。
5.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已对接访后未及时处理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已向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移交私搭乱建、毁绿种菜线索;对物业等级评定规则进行了完善,督促物业企业维护小区绿化,及时制止毁绿种菜行为。二是设立物业服务“红黑榜”,作为小区选聘物业企业参考依据。对接协调各街道、社区已完成2024年物业服务评定工作,正在对评定结果进行汇总,征求街道意见后进行公示;三是已督促物业企业每季度公示公开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安居小区的鑫辰惠物业公司已完成整改。
6.提高破解规费滞缴困局能力。
一是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一企一策”催缴方案,发放催缴通知书 55份,收回欠费533.12万元。二是向公租房房租欠缴户发催缴通知书65份,收取历年欠租6.3万元。
7.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在沙湾市政府网站对沙湾市三套估价表进行了公示并召集9家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培训1次。二是开复工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申报系统培训1次,指导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理完结相关手续。三是已指导沙湾市农商行网上申报并办结项目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四是建立了企业诉求登记台账,到存在问题的企业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培训3次。
8.建设专业化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成立了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已划入市城市管理局。
9.进一步规范、严格执法。
一是城市管理局联合市监局及街道(社区)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商铺店外经营进行管理,召开流动摊贩备案管理培训会1次,通过办理备案卡、加强巡逻等方式解决流动摊贩管理问题。二是在法律顾问指导下已完成案卷的整改。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案件法制审核,进一步加强案件的法制审核力度。
10.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一是局党组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科室负责人结合工作流程精准查找风险点,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约谈关键岗位、重点人员19次。三是根据个人事项报告,梳理住建局干部房屋信息,对拥有4套以上房产人员的房屋价格进行核实,未发现违纪违规问题;把个人拥有房产信息作为住建系统干部高风险点进行防控,建立了房产变动情况登记台账。
11.完善常管长严机制。
一是传达学习各级纪委典型案例通报4次,召开住建系统警示教育大会1次;二是加强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堤坝;三是开展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自查,建立了“持证”人员信息台账。
12.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了学习。二是已对接访后未实地查看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对合作巷12号楼屋顶进行了修复;三是已完成大泉综合楼、财政楼外墙保温;四是在老旧小区改造施工过程中,督促监理单位把好工程质量关。
13.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理念。
一是按照容缺办理原则,我单位已审批《解决沙湾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信访问题并联会审单》。积极对接引进开发企业,逐步化解香海湾等历史遗留问题。二是施工单位已完成对京华城、书香满城等楼栋屋顶施工补漏。三是质监站已细化内部分工,及时安排监督员进行验收,截至目前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市纪委监委已给予未及时安排验收的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四是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对凯旋城小区内车辆管理,引导居民有序停车。五是对凯旋城小区违规搭建的问题线索已移交至城市管理局。
14.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制度。
一是按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已向财政局申请移交原安居富民办资产、账目;二是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专管人员岗位,已对固定资产开展全覆盖盘点并进行标签管理。三是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开展盘点1次,对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四是已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交由康洁公司使用的车辆租赁费进行评估,依据评估报告,从支付的社会化服务费中扣除租赁费用。
15.及时化解隐性债务。
园林绿化中心、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已对隐形债务进行核查并制定了还款计划,今年已偿还部分隐形债务,剩余资金按还款计划进行。
16.进一步规范福利费发放。
一是在开展的各类劳动任务中,组织住建局全体党员干部自行完成。二是住建局工会组织全体委员学习工会条例1次。给非工会会员发放的工会福利费已全部收缴完毕并交至局工会账户。制定了住建局工会福利发放监督机制,对福利发放进行监督。
17.规范项目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督。
一是组织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员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对项目前期申报各环节开展学习2次。二是已完成2016年至2020年实施的5个城区小修养护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定案。三是学习了《政府投资条例》等项目招标、项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局党组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加强监督管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18.从严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一是通过查阅支部手册、实地参观等方式每季度对党支部工作日常进行了督促检查。召开了党员大会补选机关党委委员,配齐配强机关党委班子成员;二是制定了科级领导干部支部包联支部指导方案,实现包联全覆盖。开展党务知识的学习2次,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发展党员5人;完成沙湾汇金燃气公司党支部支部委员增补选工作。
19.严肃党内组织生活。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讲党课计划进行。二是党政班子成员学习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相关文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按要求在所包联党支部开讲专题党课8次。
20.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一是利用支部“三会一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条例的专题学习,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二是定期通报科级领导干部党员远程教育学习情况,今年科级领导干部均参加了学习。
21.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程序。
一是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明确选人用人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二是按照程序免去了不符合要求的股级干部职务。
22.加大干部培养力度。
一是按程序招录相应专业人才。二是培养年轻干部,对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进行锻炼,缓解中层干部接续无人困境。三是已将专业人员调整至相关科室,缓解专业人才不足的情况。
23.充分发挥退休党员干部作用。
一是建立了住建局老干部自管会,充分发挥好老干部作用。二是组织部已返还部分党费,作为老干部党支部的活动经费。三是建立了住建局老干部活动室,已征集12条退休党员意见和建议,助力城市建设事业发展。
24.持续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持续推进领导干部超面积住房问题整改,将涉及干部台账推送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待交清房款后,再予以办理不动产证;已采取多种方式对尚未补缴房款的领导干部或住户进行催缴。
25.持续审计推进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已对往来账务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台账,开展往来账目清理工作。二是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欠费追缴工作,截至目前,已向欠费企业发放催缴通知书7份。三是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清理,住建局按照清欠化解方案,逐年进行化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沙湾市纪委监委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7号(纪委监委310室);联系方式:0993-6013820(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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