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沙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自治区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规定,沙湾市审计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审计工作会议和市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强度和进度、预算管理绩效、债券资金管理和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等情况,完成了2023年度沙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具体审计了2023年沙湾市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组织财政收入情况、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情况、政府性债务规模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整改要求和建议。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上年审计报告中反映的5个问题,截至审计日已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1个,挤占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二、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总体评价
2022年财政局能够按程序调整预算,组织财政收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安排,保障工资性支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运行,保障基本民生支出。本次审计也发现,财政局在预算管理、重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需要加以改进和纠正。
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批准与调整情况。
1.预算批准情况。
2023年1月12日,沙湾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了沙湾市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11月28日,沙湾市财政局将《沙湾市2023年1-10月预算执行情况及调整预算草案的报告》(沙财字〔2023〕11号)上报市人民政府后提交人大。2023年12月8日,沙人常字〔2023〕41号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
2.预算调整情况。
预算收入调整情况:2023年度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312072万元调整为490470万元,增加了178398万元,增长57.17%。分项如下: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预算129922万元调整为341181万元,增加211259万元。调入资金由年初预算55754万元调整为22893万元,减少了32861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收。其他收入项目未作调整。
预算支出调整情况:2023年度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312072万元调整为490470万元,增加了178398万元。分项如下: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由年初预算282040万元调整为460427万元,增加了1783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由年初预算16728万元调整为16739万元,增加了11万元。其他支出项目未作调整。
预算平衡情况:2023年度预算收入490470万元,2023年度预算支出490470万元,结余为0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度收入65600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505.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86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3%,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补助预算收入356182.66万元,调入预算资金50966.38万元,债务转贷预算收入613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92.9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0165.47万元。
2023年度支出62864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4308.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6799.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77%。上解预算支出18505.5万元,调出预算资金42527.87万元,债务还本预算支出1585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648.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补助支出5万元。累计结余47523.77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1.2023年度一般性支出预算合计144430.1万元,一般性预算支出14443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1717.7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53.03万元,完成预算的90.41%。
(四)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情况。
2023年初沙湾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513620万元,当年新增债务61300万元,当年偿还债务15854万元。截至2023年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559066万元,控制在限额619390万元 以内。
2.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情况。
2023年初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742.76万元,当年偿还173.18万元,截至2023年末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569.58万元。
3.新增债券收支情况。
2023年度新增债券收入53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200万元,专项债券40100万元。支出41147.3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847.39万元,专项债券35300万元。结余12152.61万元。
(五)国有资产审批及执行情况。
2023年财政局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审批国有资产购置416批次,涉及107个部门单位,金额5025.29万元;审批国有资产调拨36批次,金额17981.18万元,涉及26个部门单位;审批国有资产报废(损)55批次,金额1672.79万元,涉及40个部门单位;审批资产上划1个单位,金额124.55万元。
经抽查2023年资产购置、资产报废(损)和资产调拨档案资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能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沙财字〔2021〕27号)《沙湾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规定执行。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上级专项资金情况。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856.71万元,支出892.33万元,年初结余221.67万元,年末结余186.05万元,主要为未支出的教育性收费。
2.上级专项资金情况。
2023年度收到上级拨付的资金294709.12万元,支出上级拨付的资金263729.06万元,结余30979.1万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预算制度执行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科学。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5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未将国有企业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收入等编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如:沙湾惠融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增加373.46万元。
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
(二)预算管理方面。
2.未严控暂付性款项规模。
2023年末财政总会计账面暂付性款项余额86677.43万元(为2019年以后形成),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合计数541108.43万元的16.02%,超过了5%的规定。
未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财办〔2018〕41号的规定。要求财政部门应当制定暂付性款项消化方案,按规定处理。
(三)重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3.挤占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39487.47万元。
2023年末上级专项资金结余30979.1万元,债券资金结余12152.61万元,经核对年末国库存款余额为3644.24万元,差额39487.47万元被挤占。
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要求原渠道归还上述资金。
4.未结算全民健康体检补助资金511.62万元。
2023年参与全民健康体检人数130234人,应补助1111.27万元,当年已拨付599.65万元,未拨付511.62万元。
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要求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四)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5.财政监管不到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管理不规范,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0.99万元。
经抽查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出租房屋情况,发现存在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10.99万元。
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要求财政部门督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全面清查出租的国有资产,及时收取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并上缴财政。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关于严格规范地方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的通知》,明确工作职责及违规责任的追究。
(二)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学习《关于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沙党审发〔2021〕1号),严格落实财政局党组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审计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整改,涉及资金的,纳入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