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沙自然资告字[2024]11号)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沙自然资告字[2024]11号
沙湾市人民政府以沙政函[2024]104号文件批准挂牌出让[20241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2024104号]地块,位于沙湾市国家农业科技产业园内,用地面积62507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高度≤24米,土地用途设定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依据《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第四条之规定,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未利用地,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50%执行,挂牌出让起始价401万元,履约保证金201万元,每次报价增幅20万元。
二、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于2024年5月22日开始发布公告,挂牌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1:00至2024年6月21日18:00时止。地点: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或电子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三、竞买人范围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1日到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者,方可领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五、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缴纳了竞买保证金(以到账的银行小票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票据时间为准)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结束后,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交纳成交价款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确立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出让人:沙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沙湾市奎屯路12号
电话:0993-6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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