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沙自然资告字[2024]10号)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沙自然资告字[2024]10号
沙湾市人民政府以沙政函[2024]130号、沙政函[2024]131号文件批准挂牌出让[2024130号]地块和[202413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2024130号]地块,位于沙湾市教育路东侧、人民路北侧,用地面积1238平方米,1.3≥容积率≥1.0,建筑高度<50米,土地用途设定为公用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挂牌出让起始价94万元,履约保证金47万元,每次报价增幅5万元;
2.[2024131号]地块,位于沙湾市哈拉干德工业园黄河路西侧、香江西路南侧,用地面积58324.37平方米,容积率≥1.1,建筑高度≤24米,土地用途设定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挂牌出让起始价375万元,履约保证金188万元,每次报价增幅20万元;
二、挂牌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于2024年5月11日开始发布公告,挂牌时间为2024年6月1日11:00至2024年6月10日18:00时止。地点: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或电子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
三、竞买人范围
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个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次挂牌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0日到沙湾市自然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申请手续,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条件者,方可领取挂牌出让文件资料。
五、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17:00。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缴纳了竞买保证金(以到账的银行小票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票据时间为准)我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结束后,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全部交纳成交价款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确立竞得人。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结果以成交公示为准。
出让人:沙湾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沙湾市奎屯路12号
电话:0993-6019527
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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