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通古乡哈拉干德小学党总支关于一届市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哈拉干德小学党总支开展了巡察。2023年12月8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持续用力德育教育,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组织我校教师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把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纳入我校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并组织教师参加了寒假理论学习;二是我校班主任组织学生开展了以“学习党的教育方针”为主题的班会;三是组织教师开展了理论测试,促进我校教师对党的教育方针、“四好”教师等内容做到耳熟能详;四是坚持将党的教育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有”好老师等融入教育教学实践,不断增强了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忧患意识。
2.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民族团结相关文件;二是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了工作计划,确保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有计划、有安排;三是开展了“好班级、好老师、好少年、四好学生”等“细胞工程”的评选,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多彩活动庆元旦、欢声笑语迎新年”等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
3.开展感恩教育,增强师生感恩意识。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黄宪懿、甄娉玲伉俪的爱国故事,并在校园内设置了宣传展板;各班开展了感恩教育主题班会,创办了黑板报;利用周一国旗下讲话等将黄宪懿、甄娉玲伉俪捐建学校的善行义举宣传到全体师生;二是将感恩教育纳入了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开展了感恩教育主题班会,增强了师生的感恩意识。
4.讲好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是组织教职工学习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讲思政课及思政课听课评课工作的通知》(沙教科字[2022]7号);二是校长、德育主任、教务主任带头上好思政课,书记、校长对所有思政教师进行了全覆盖听评课。
5.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了“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办法>的通知》(塔地教[2023]24号)《塔城地区中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塔地教[2019]85号);二是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办法>的通知》要求开足开齐了课程;对计算机安装了中控影子系统,信息技术课已正常开展;三是对于现有的非专业体育教师与集团校五小师徒结对,提高了体育教学水平和技能;学期初制定了体育教学工作计划,安排了篮球、体操、武术等项目的教学内容;四是鼓励心理健康课兼职教师积极参加教科局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上好心理健康课;五是针对在校学生中的单亲、组合家庭和留守儿童等党员教师进行了包联,并利用课余时间对包联学生进行学习、心理辅导。
6.落实安全责任制,增强安全隐患排查能力。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后勤处、食堂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相关制度;二是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增强校园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三是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人将食堂污水排放到了渗水坑,确保食堂房屋无损;开干齐学校每月末安排专职人员将校园垃圾用卡车拉到指定的处理点进行了倾倒掩埋;四是哈拉干德中心幼儿对户外滑梯护栏进行了固定,确保无安全隐患;安全负责人将周转房裸漏地埋线封住,并且进行了安全隐患大排查;五是哈拉干德小学教职工食堂厨师持相关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六是中心幼儿园食堂负责人张贴了每周食谱,并购买防鼠设施及防蝇设备,确保了食堂安全卫生;七是开干齐学校及哈拉干德中心幼儿园将已损坏的监控进行维修,所有监控已正常运行。
7.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效率。
一是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沙湾市教科局关于教学常规管理的基本要求;二是结合我校实际,完善了《沙湾市哈拉干德小学教学常规检查细则》,教务处每月进行教学常规抽查通报及量化;三是根据《塔城地区中小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塔地教[2019]85号)文件,对相关教师在教职工大会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当年考核不于评优的决定。
8.家校合作,携手共进。
一是将家庭教育讲座纳入了2024年学校计划,开展了《如何养成孩子良好的行为习惯》《合力共育珍爱生命》主题家庭教育讲座,将更好的家园共育理念传递给家长;二是我校寒假组织教师进行了家访,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完成了假期家访。
9.加强财务资金管理的策略。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及审批人员集中学习了沙湾市教科局关于财务预审流程的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哈拉干德小学召开党总支会议,两委会开会研究,做好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三是未及时支付的相关发票进行补签,并附上了说明。
10.全面落实乡村工作基层补贴政策。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及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完善自治区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9]43号)文件;二是召开了党支部会议,对照文件要求,停发了借调至市区的教师乡镇工作补贴。
11.规范做好固定资产处置工作,提高服务意识。
一是组织校委会成员学习了《自治区中小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新教财[2012]187号)文件;二是对学校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通过盘查资产更新了固定资产台账;三是对未及时录入的固定资产已录入自治区固定资产平台。
12.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规范党建工作。
一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二是学校支部书记借阅两支部支部手册,听取了学校支部工作汇报;三是积极分子参与党员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培养联系人开展了谈心谈话;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教师,由党总支委员进行了谈话,确定为积极分子;四是开干齐学校(幼儿园)党支部调整了党建干事,并派出参加了教科局组织的党建业务培训。
13.督促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是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二是根据教科局政工办每月下发的主题党日指引,制定支部“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方案,按照方案扎实开展活动;三是对组织生活会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逐条分析,纳入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中,制定措施,推动整改落实;四是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流程,召开了巡察反馈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整理组织生活会资料并归档。
14.抓严抓实党员政治理论教育。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二是采取党支部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落实了党员学习制度;三是安排了在职党员与国家通用语言学习困难的党员结对帮扶,通过电话、走访的形式送学;四是支委会提前谋划主题党日与教育教学有效融合,通过三学三亮三比,开展了先锋示范岗评比,做到党建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了党员教师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五是对两位党员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计入师德师风负面台账;六是党总支书记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查找廉政风险点,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15.党建引领做好群团工作。
一是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二是制定了学校共青团工作计划并组织团员教师开展了冬至、元旦、青年教师素养大赛等活动;三是学校少先队召开少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大队委、中队委;详细制定了2024年少先队活动计划;各中队利用主题队会课组织学生学习少先队知识。四是成立了哈拉干德小学妇委会,召开妇代会选举产生妇委会班子,并组织开展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沙湾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新疆沙湾市智慧大道东路融媒体中心12楼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993-6016519(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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