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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西部热力集团金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4-08 19:31: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新疆西部热力集团金诚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30日,法定代表人孟庆森。在册员工39人,其中党员5名,大、中专文化10人,热力专业技术人员15人。公司下设六个部门:行政部、法务部、收费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保运部。企业最初注册资金100万元,企业地址位于沙湾市光明路北、老沙湾路西,地理坐标位置为东径N85°37'44",北纬E44°20'13 ",城市供热建筑面积约为234.6万平方米。

现有资产总额10780万元,已按市住建部门城区供热安排部署锅炉已停止运行(做为应急备用锅炉),由其他热力公司转供热运行,现热源厂主要设备有4台40吨(共116兆瓦),4台锅炉均属角管式链条炉排层燃高温热水锅炉,两套框链式出渣机、4座麻石水膜环保除尘塔、全套双碱法脱硫设备、全套SNCR烟气脱硝环保设备、32个远程自动化控制换热站、22.60公里(DN800—100毫米)供、用热管网及其相应的厂房等基础设施,配套22台共计2860千伏安用电变压器与锅炉配套项目的AS2000烟气连续监测系统设备和一台LW500F装载机及其相关若干供热设备。

二、经营概况

1.公司供热根据市住建局城市供热工作安排部署,现有华电新疆沙湾能源有限公司和鑫能恒泰两家公司对我公司供热全区域实行转供热(一网安装热计量表计量,按热值结算),按计量表为分界点签定转供热合同划分责、权、利关系。

2.公司按供、用热工作需要,设置了具体的部门,明确责任并细分化到各工作岗位,制定劳动纪律、岗位责任、服务规则、技术规范、成本管理、应急处置等内部管理体系,形成了安全、高效、完整的供、用热管理体系。

三、经营年度财务概况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的是年限平均法;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的是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符合西部大开发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按15%税率;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的是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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