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范围
(一)“九小场所”。
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
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设置在地下的冷库等经营类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
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尤其是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各类人密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消防设施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出现故障、损坏、瘫痪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消防设施被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广泛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所、综合执法队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对排查发现得到突出风险隐患,能整改的依法督促全部整改,难以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向社会公布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突出三类重点场所的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及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组织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向重点行业领域相关部门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召开现场会督促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单位整改落实。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督导组开展明察暗访,各行业部门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开展督导检查,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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