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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沙湾矿区东区沙湾鑫泉矿井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来源: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25 12:21:14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沙湾矿区东区沙湾鑫泉矿井位于新疆塔城沙湾矿区东南部,沙湾市城东南78km处的达子梁一带,行政区划隶属于沙湾市东湾镇管辖。受新疆沙湾市鑫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沙湾矿区东区沙湾鑫泉矿井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沙湾矿区东区沙湾鑫泉矿井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矿井位于新疆塔城沙湾矿区东南部。本矿井属于规划中的沙湾鑫泉矿井,建设规模90万吨/年。规划井田走向长2.7千米~4.9千米,南北宽1.4千米~3.7千米,面积6.96平方千米。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沙湾市鑫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沙湾市东湾镇南山马家泉矿区

电话:13999322033;邮箱:1317018596@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杜工

电话:0991-4513324;邮箱:1204358949@.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沙湾市鑫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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