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应急罚〔2023〕15号处罚公示-沙湾创远加油站
(沙)应急罚〔2023〕15号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文号 | (沙)应急罚〔2023〕15号 |
处罚名称 | 沙湾创远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沙湾创远加油站2023年1月1日任命的安全管理人员杜向东未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 14.5.6 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决定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沙湾创远加油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223MA77DX269T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白玉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14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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