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2023年7月)
2023年7月1日至7月31日,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共抽取一般监管对象4家,重点监管对象1家,特殊监管对象0家,现将具体信息公开如下:
一、事前公开
公开内容:《2023年7月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含抽查事项、工作计划)。
公开时间:现场抽查工作开展前
二、事后公开
公开内容: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及抽查人员情况。(详见表1和表2)
公开时间: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
2023年7月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信息公开表
序号 | 检查地区 | 检查对象名称 | 检查对象类型 | 检查事项 | 检查时间 | 检查结果 | 备注 |
1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华电新疆沙湾能源有限公司 | 重点监管对象 | 排污许可证检查 | 2023-7-6 | 未发现问题 | |
2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新疆天时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监管对象 | 排污许可证检查 | 2023-7-6 | 未发现问题 | |
3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沙湾县建友混凝土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对象 | 环境应急预案检查 | 2023-7-7 | 未发现问题 | |
4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沙湾县新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一般监管对象 | 三同时检查 | 2023-7-27 | 未发现问题 | |
5 | 塔城地区沙湾市 | 沙湾县鑫驰复合 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 一般监管对象 | 环境应急预案检查 | 2023-7-7 | 未发现问题 |
填报说明:
1.检查对象类型: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
2.检查事项:依据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
3.检查结果: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作出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发现问题做出行政指导;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发现问题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发现问题作出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发现问题,但是属于其他部门监管,需要移送或通报。
表2
2023年7月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生态环境执法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人员信息公开表
序号 | 检查人员 | 所在单位 | 科室 | 职务 | 执法证号 | 检查时间 |
1 | 戴晓红 |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 | 综合行政执法室 | 四级主任科员 | 31130015050 | 2023年7月1日-7月30日 |
2 | 刘威 |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 | 综合行政执法室 | 四级主任科员 | 31130015045 | 2023年7月1日-7月30日 |
3 | 夏木夏力甫·斯哈克 | 塔城地区生态环境局沙湾市分局 | 综合行政执法室 | 四级主任科员 | 31130015048 | 2023年7月1日-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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