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巴音沟河第八师灌区(已建)取水许可的公示
2023年6月,沙湾市水利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第八师石河子市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的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均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相关要求,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如对以下取水许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沙湾市水利局反应,公示期限: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7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3-6016345
附件:1.关于申请办理巴音沟河取水许可证的请示
2.关于同意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批复
3.新疆巴音沟河第八师灌区(已建)取用水评估报告
4.新疆巴音沟河第八师灌区(已建)取用水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5.取用水评估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6.关于巴音沟河第八师灌区取水设施申请核验的请示
7.巴音沟河灌区取水设施核验报告
8.对第三者取用水影响补偿措施的落实情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