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3年第2期)
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
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3年第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1大类共45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的样品43批次,不合格的样品2批,合格率为95.6%。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告,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要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于信息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5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
抽检依据是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
抽检项目包括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吡虫啉,丙溴磷,敌敌畏,地美硝唑,啶虫脒,毒死蜱,恩诺沙星,氟苯尼考,腐霉利,镉(以Cd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黄曲霉毒素B1,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甲硝唑,甲氧苄啶,腈苯唑,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氯霉素,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灭线磷,铅(以Pb计),噻虫胺,噻虫嗪,杀扑磷,酸价(以脂肪计)(KOH),氧乐果,总汞(以Hg计)等共31个指标,共抽检沙湾市行政范围内17家被抽样单位的45批次食用农产品。
其中:检出合格食用农产品43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批次。
产品合格信息见附表1
产品不合格信息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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