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logo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新疆沙湾市宁家河东侧1号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的公示

来源: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3-03-01 11:50:3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等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号)有关要求,《沙湾市达嘉珑砂石料厂沙湾市宁河东侧1号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联系电话:0993-6022444

附:《沙湾市达嘉珑砂石料厂沙湾市宁河东侧1号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书

沙湾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日

沙湾市达嘉珑砂石料厂沙湾市宁家河东侧1号砂石料厂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意见书.pdf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