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第四批沙湾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2023年沙湾市开展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沙湾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审议。经过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四批沙湾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现将第四批沙湾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2月28日至3月14日)。
异议受理单位:沙湾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沙湾市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
通讯地址:新疆沙湾市智慧大道107号
邮政编码:832100
联系电话:0993—6022817
电子邮箱:381500120@qq.com
附:第四批沙湾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
第四批沙湾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共1项)
一、传统技艺(1项)
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或申报地 |
1 | Ⅷ—32 | 沙湾大盘鸡烹饪技艺 | 沙湾市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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