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服务如何办理?
一、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应向供电企业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的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规划等,并依照供电企业规定格式如实填写用电申请书及办理所需手续。
二、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按下列规定办理: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15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3、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用户暂停,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15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季节性用电或国家另有规定的用户,累计暂停时间可以另议;
2、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暂停用电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停止运行。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3、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4、在暂停期限内,用户申请恢复暂停用电容量用电时,须在预定恢复日前五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5、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申请暂停用电必须是全部容量(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的暂停,并遵守本条1至4项的有关规定。
三、用户暂拆(因修缮房屋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用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执行暂拆;2、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暂拆期间,供电企业保留该用户原容量的使用权;3、暂拆原因消除,用户要求复装接电时,须向供电企业办理复装接电手续并按规定交付费用。上述手续完成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为该用户复装接电;4、超过暂拆规定时间要求复装接电者,按新装手续办理。
用户暂拆(因修缮房屋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用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执行暂拆;
2、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暂拆期间,供电企业保留该用户原容量的使用权;
3、暂拆原因消除,用户要求复装接电时,须向供电企业办理复装接电手续并按规定交付费用。上述手续完成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为该用户复装接电;
4、超过暂拆规定时间要求复装接电者,按新装手续办理。
四、用户并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在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个及以上用户允许办理并户;2、原用户应在并户前向供电企业结清债务;3、新用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容量之总和;4、并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并户者负担;5、并户的受电装置应经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重新装表计费。
用户并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同一供电点,同一用电地址的相邻两个及以上用户允许办理并户;
2、原用户应在并户前向供电企业结清债务;
3、新用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容量之总和;
4、并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并户者负担;
5、并户的受电装置应经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重新装表计费。
五、用户分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在用电地址、供电点、用电容量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允许办理分户;2、在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3、分立后的新用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4、原用户的用电容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需要增容者,分户后另行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5、分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分户者负担;6、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
用户分户,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在用电地址、供电点、用电容量不变,且其受电装置具备分装的条件时,允许办理分户;
2、在原用户与供电企业结清债务的情况下,再办理分户手续;
3、分立后的新用户应与供电企业重新建立供用电关系;
4、原用户的用电容量由分户者自行协商分割,需要增容者,分户后另行向供电企业办理增容手续;
5、分户引起的工程费用由分户者负担;
6、分户后受电装置应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由供电企业分别装表计费。
六、用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2、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4、用户持供电企业出具的凭证,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办完上述事宜,即解除供用电关系。
用户销户,须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销户必须停止全部用电容量的使用;
2、用户已向供电企业结清电费;
3、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4、用户持供电企业出具的凭证,领还电能表保证金与电费保证金;办完上述事宜,即解除供用电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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