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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中心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12:37:26 浏览次数:
机构名称 物业服务中心
科室领导 赵多军
办公电话 0993-6020167
机构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审查,对住宅小区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统一制定有关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具体办法和管理标准,对全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进行规范化管理;

三、依法对全市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协调各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五、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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