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3-03581 | 发布机构: | 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25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依申请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标准
依申请救助按照自治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进行认定,自治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出台前暂按原认定程序办理:原依申请救助标准为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后,人均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3年农村5508元、城市6600元,以后年度标准单行公布),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中重病患者。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