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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020010/2022-00826 发布机构: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2-09-29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发布时间:2022-09-29 19:01:4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000122011000

二、办理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三、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

1、互联网场所登记表(窗口领取)

2、设立或变更申请报告(申请人自备一份)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市场监督管理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消防大队)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6、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场所筹建表(窗口领取)

8、网吧机器设备配置单

9、“四图”室内机器摆放图、平面地理位置图、网络拓扑结构图、内部网络IP对照表

10、电信部门《接入意向证明》

11、章程

、办理程序:

1、受理,勘验场地并审查人员、设备资料,要求经营者提交相关部门法律文书和人员、设备材料,并确认法律文书和材料的真实性(1天)

2、审核,责任单位或股室审核申请材料并现场勘查,如有必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议并及时提出拟办文件初稿(6天,特别程序不计入工作日)

3、决定,实施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人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利(2天)

4、送达,符合条件予以发证(1天)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办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局窗口2f-52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年审或年检

不年审

九、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十、办件类型:

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和发证)

十一、是否有特别程序

书面审查,实地踏查,公示、听证

十二、是否可以网上办理:

可以

十三、表格下载

十四、责任部门、联系和监督电话:

1、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2F-52文旅局窗口

地 址:新疆沙湾市三道河子镇世纪大道南路72号

联系电话:0993—6017853 0993-6012613

2、行政许可单位:沙湾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沙湾市智慧大道107号 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993-6023092

3、沙湾市文旅局监督电话:0993-6023092

4、沙湾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993-60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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