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2-00826 | 发布机构: |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2-09-29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一、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000122011000
二、办理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三条。
三、申报材料或前置条件:
1、互联网场所登记表(窗口领取)
2、设立或变更申请报告(申请人自备一份)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市场监督管理局)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消防大队)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6、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场所筹建表(窗口领取)
8、网吧机器设备配置单
9、“四图”室内机器摆放图、平面地理位置图、网络拓扑结构图、内部网络IP对照表
10、电信部门《接入意向证明》
11、章程
四、办理程序:
1、受理,勘验场地并审查人员、设备资料,要求经营者提交相关部门法律文书和人员、设备材料,并确认法律文书和材料的真实性(1天)
2、审核,责任单位或股室审核申请材料并现场勘查,如有必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议并及时提出拟办文件初稿(6天,特别程序不计入工作日)
3、决定,实施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人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利(2天)
4、送达,符合条件予以发证(1天)
五、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文旅局窗口2f-52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年审或年检:
不年审
九、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事项
十、办件类型:
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和发证)
十一、是否有特别程序:
书面审查,实地踏查,公示、听证
十二、是否可以网上办理:
可以
十三、表格下载:
无
十四、责任部门、联系和监督电话:
1、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中心2F-52文旅局窗口
地 址:新疆沙湾市三道河子镇世纪大道南路72号
联系电话:0993—6017853 0993-6012613
2、行政许可单位:沙湾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沙湾市智慧大道107号 融媒体中心
联系电话:0993-6023092
3、沙湾市文旅局监督电话:0993-6023092
4、沙湾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0993-602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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