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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3000000/2024080200000004 发布机构: 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8-02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非正常户公告(沙湾税 税告 【2024】 9号)

发布时间:2024-08-02 17:57:39 浏览次数: 【字体:

非正常户公告

沙湾税 税告 【2024】 9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

2024年8月1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91654223MA790YHT63

沙湾县龙浩农业机械服务有限公司

马海龙

居民身份证

642223********3412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智慧大道东路61-77号(和谐市场内16栋二层)

2024-07-01

92654223MA78CR0D2U

沙湾县商户地乡旺川煤炭经销部

温克斌

居民身份证

654223********2118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商户地乡蘑菇湖村5巷20号

2024-07-01

91654223MABQ9D2P2Q

沙湾市沐泽商贸有限公司

兰芳

居民身份证

654223********0020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团结路4-8号(藏杨综合楼底商一层104室)

2024-07-01

93654223080204221K

沙湾县东厚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

何正强

居民身份证

654223********0610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金沟河镇三道湾村8巷2号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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