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全站群
  • 全站群
  • 沙湾市人民政府

logo

logo
索引号: 6542020010/2023-03581 发布机构: 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3-05-24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非正常户公告沙湾税 税告 【2023】 5号

发布时间:2023-05-24 11:48:51 浏览次数:17 【字体:

非正常户公告

沙湾税税告【2023】 5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

2023年5月3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种类

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916542230981758018

沙湾新天地建材有限公司

蒋志国

居民身份证

650300********127X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乌兰乌苏镇南山坡22号

2023-04-01

92654223MA79AWK4XT

沙湾县老沙湾镇康丰种业第三十四分店

韩俊

居民身份证

652524********0010

沙湾县老沙湾镇7-6

2023-04-01

92654223MA77FC5G35

沙湾县老沙湾镇晓琴电商服务站

马晓琴

居民身份证

654223********1828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老沙湾镇东风南路43-8号

2023-04-01

【打印正文】
分享到:
x

微信扫一扫:分享

Scan me!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

用户登录

加载中...
刷新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