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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020010/2022-00826 发布机构: 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2-02-14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沙湾市税务局2月非正常户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14 19:19:14 浏览次数: 【字体:

沙湾税税告【2022】 2号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沙湾市税务局

2022年2月7日




非正常户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生产经营地址

非正常户认定日期

92659001MA785UB57H

石河子市新安镇惠芳机油专卖店

郭惠芳

*

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镇修理市场9号二楼

2022-01-01

92654223MA795DN74E

沙湾市领帆农业机械经销部

赵艳华

*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乌鲁木齐东路189号(农资市场A-408号)

2022-01-01

93654223MA79JQ731W

沙湾县绿源设施农业专业合作社

邵成贵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县大泉乡三道沟村村委会

2022-01-01

92659001MA79Y17W2B

石河子市新安镇双丰收种子店

姜红

*

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镇12小区3栋平房2号

2022-01-01

92654223MA79UP8HX9

沙湾县三道河子镇金叶快餐厅

艾里肯江·吾门

*

乌鲁木齐西路14号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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