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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3000000/2025073100000006 发布机构: 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5-07-31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31 19:30: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类项目。

一、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为在本市建设投资符合申报范畴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支持原则

(一)支持方向

1.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统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发挥县城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①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重点支持)

②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重点支持)

③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④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以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为主,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等设施设备,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村级便民商店不列入中央财政支持方向,农产品批发市场原则上不予以支持。

2.家电家具网络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改造提升我区家电家具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聚焦打通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堵点,支持以县域、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家具回收等服务网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进一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主要支持方向如下:

①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

②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

③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二)支持方式

对符合本通知支持方向的项目,按照商务部通知要求,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按照“先验后补、据实分配”的原则,对已完成建设并验收且投入运营的建设类项目,在验收完成后实施“事后奖补”。

(三)支持标准

原则上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部分脱贫地区或经济较为落后地区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50%;单个项目补助上限不高于5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县(市)范围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未获得各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示信息等。

(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四)申报周期

1.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自2022年1月1日后开工项目,完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日期以新增有效投资内容对应的发票和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时间为准)且正常经营;重大项目采取分期建设的,只对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的相关建设内容和投资进行奖补。

2.家电家具网络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自2024年1月1日后开工,并于项目资金申报截止日之前完工的项目;重大项目采取分期建设的,只对在上述时间段内已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进行补助。

四、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为2025年7月23日至8月5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每页须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电子版以PDF格式提交一份。

联系地址:沙湾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993-6015101

附件1: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2025年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25072318082396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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