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4-07237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2024年沙湾市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抽样方法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以下简称:农用地膜)在沙湾市行政区域内生产、流通领域抽样。在生产、销售企业的待销产品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在企业认定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3卷地膜,将抽取到的3卷地膜去掉外层10米后,从每卷各取一块,样品长度为4米,将三块地膜按编号1、2、3号标明,其中1、2号地膜签封标明为检验样品,3号地膜签封标明为备用样品,做好样品标识后带回。
2、检验依据
2.1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见表1、2。
表1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检验项目、检验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厚度偏差 | GB 13735-2017 GB/T 6672-2001 |
2 | 拉伸负荷(纵、横向) | GB 13735-2017 GB/T 1040.3-2006 |
3 | 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 | GB 13735-2017 GB/T 1040.3-2006 |
4 | 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 | GB 13735-2017 QB/T 1130-1991 |
表2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检验项目、检验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厚度偏差 | DB65 3189-2014 GB/T 6672-2001 |
2 | 拉伸负荷(纵、横向) | DB65 3189-2014 GB/T 1040.3-2006 |
3 | 断裂标称应变(纵、横向) | DB65 3189-2014 GB/T 1040.3-2006 |
4 | 直角撕裂负荷(纵、横向) | DB65 3189-2014 QB/T 1130-1991 |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2.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1.检验机构负责对样品进行验收,样品接收时,应查验封条是否完好,包装是否损坏,如发现包装损坏应及时确认样品损坏情况,检查是否影响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2.农用地膜试验应先对签封标明为1号的检验样品进行检验,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如有检验项目不合格,采用签封标明为2号的检验样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为被抽查产品检验结果。
3.试样制备时,应避开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折痕、褶皱。
3、判定规则
3.1 依据标准
GB 13735 -2017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DB65 3189-2014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 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3.3 检验结论
1.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xx标准,依据《2024年沙湾市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未发现不合格;
2.经抽样检验,xx项目不符合xx标准,依据《2024年沙湾市农用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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