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3000000/2024080100000098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沙湾市乡村振兴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结余资金项目备案表
2023年上级下达沙湾市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6994万元,共实施16个项目,已完成结算项目12个,共结余109.694887万元。2024年上级下达沙湾市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9794万元,共实施13个项目,经招标,预计将结余272.2万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项目产生的结余资金,由市人民政府重新安排用于其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的项目。
在充分征求乡(镇)、村(队)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库中提取的项目进行了认真筛选、审核、论证,完成了沙湾市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结余资金项目编制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确定沙湾市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381.6948万元。全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主要用于产业项目、村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同时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文件精神,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本次到位的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前期费。(具体项目见附表)
按照有关要求,现将资金项目安排表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沙湾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国家投诉电话:12317
联系人:刘园园
联系电话:0993-7516054
办公地址:沙湾市阿里巴巴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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