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3000000/2025020800000008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发布日期: | 2025-02-08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沙湾市民政局党组关于一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1日至4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新殡仪馆项目开展了“机动式”巡察,2024年7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1.严格贯彻执行殡葬政策规定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出台《关于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殡葬救助的通知》(新民发〔2012〕179号)文件要求,“城乡低保死亡并火葬,按照农村低保400元、城市低保600元的标准发放殡葬救助资金;对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死亡并火葬的减免遗体接运、遗体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费用;殡葬救助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经殡葬服务中心详细核实人员信息:2021年至2024年3月全市去世的低保户、特困人员中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民政局向市人民政府上报请示,申请市政府考虑在来年政府预算中加入殡葬救助配套资金,执行相关文件精神,殡葬服务中心已在申报2025年预算中增加了的殡葬救助资金预算。
2.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
一是2024年8月7日-8月8日殡葬服务中心排查全市个体丧葬用品经营商户12户,均在市监部门注册登记;对全市个体殡葬从业者12人信息进行登记备案。10月23日、11月20日对殡葬市场暨个体殡葬从业者进行了监督检查。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4月在原殡仪馆二期地址科学规划殡葬用品市场,集中管理丧葬用品个体经营者,市场殡葬用品价格公正透明。二是为进一步规范沙湾市殡葬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量,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建立《沙湾市殡葬领域长效机制》,定期对殡葬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三是为满足不同层次丧葬消费需求,7月11日—7月13日到石河子、玛纳斯、奎屯、乌苏等县市开展殡葬调研,借鉴好的经验做法。督促天祥公司8月在公墓区新建土坑、砖混、盖板等低价位墓穴。9月初民政局、城投、天祥公司三方共同聘请第三方(新疆同致信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墓进行成本评估,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1999〕22号)文件“修建坟墓价格标准为成本加40%”的要求,在公墓区建设7类不同层次的骨灰、土葬公墓,满足丧户不同需求,由丧属自行选择。经与市发改委对接,县市发改部门无定价权限,根据地区民政局建议,责令天祥公司对墓穴暂时封存停止销售,待自治区发改委将定价权限下放并由市发改委定价后进行销售。
3.落实“以墓养林”政策,改善“圈坟占地”现象
一是由水利部门核定机井出水量、林草部门核定植树造林面积,要求企业2025年春季植树期间完成翠山陵园东部区域6亩榆树的补栽工作,并持续做好林木管护。二是针对近三年来圈坟占地的坟地,市殡葬服务中心积极查找丧户信息,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给丧户印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殡葬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大丧属信息的查找力度,持续对未拆除圈坟占地、过度装饰的丧属做好思想工作。
4.加大对违规收费乱象监管力度,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督促天祥公司对原3号礼厅的休息厅进行了改装,设立了小礼厅、大礼厅供丧属选择;并在大礼厅设置配套设施,提供休息厅免费使用。二是2021年10月至今将休息厅作为守灵间加收费用,天祥翠山陵园开发公司详细梳理人员名单全部予以退还。今后将休息厅与守灵间分设,不再收取休息厅费用,守灵厅规格由丧户自愿选择。三是自2022年以来双穴墓地占地费,经殡葬服务中心详细梳理人员名单全部予以退还。今后严格执行2000年沙湾县下发调整部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双穴占地费按照标准收费。四是殡葬服务中心将尸体冷藏费每小时2.5元的标准改为每具120元的标准收费,经详细梳理名单,已将2018年5月至2023年3月,部分多收取尸体冷藏费予以退还;无法联系或本人放弃无法退款的,待市监局罚没。今后天祥公司严格登记尸体进出馆时间,依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1999〕22号)有关规定,尸体冷藏费按照2.5元/小时/具的标准收取。
5.强化监督管理,严防国有资产资金流失
一是2014年12月至今天祥公司在翠山使用3口机电井用于陵园区绿化、40亩农作物灌溉用水,未向水利部门缴纳过水资源费。民政局督促天祥翠山开发有限公司积极向水利部门说明情况,经水利局按照相关测算依据,测算出2022、2023年应缴纳40亩农作物灌溉用水水资源费及2015年-2024年绿化用水应缴纳水资源费,天祥公司分别于7月5日及2024年10月29日将以上水资源费足额缴纳。二是2021年10月-2023年9月企业代收部分消毒费、尸体存放、停车费、祭祀卫生费、礼厅等费用未上缴市财政,民政局向天祥公司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督促天祥公司2025年3月31日前将资金上缴至市财政非税账户。
6.强化财经法规意识,增强干部廉洁意识
一是加强殡葬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对财经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学习,11月22日已在天祥公司接入财政专线,目前已投入使用。今后工作中取消对账的普通收据,丧户将尸体拉运费、墓地占地费等殡葬服务费直接交殡葬服务中心账户,殡葬服务中心收费员现场给丧户开具非税收入财政票据,避免收入不实的风险。二是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的学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反映,通信地址:新疆沙湾市乌鲁木齐西路47号,联系方式:0993-6013958。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