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3-03581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社会团体成立
一、受理条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二
二、办理材料:
(一)社会组织(法人)名称预约申请表、(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申请表、(三)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四)社会团体章、(五)注册资金(三万元)的验资报告、(六)社会团体负责人登记表(秘书长以上都填)、(七)党建工作承诺书、(八)社会团体捐赠财产承诺书、(九)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调查表、(十)社会团体会员名单、(十一)、社会团体单位印章备案表(先空着,等章子刻好后补)、(十二)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十三)办公场所产权或使用权的证明、(十四)社会组织党员花名册、(十五)社会团体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十六)社会团体银行账号备案表(先空着,等转为基本账户后补)、(十七)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批准成立的文件
三、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工作日)
承诺时间:10(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 10:00:00至14:00:00 下午 16:00:00至20:00:00
冬季上午 10:00:00至14:00:00 下午 16:00:00至20:00: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机构及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塔城路社区世纪大道南路72号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C14民政局窗口
八、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座机:0993-6028552
话务平台:0901-12345
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993-6011832
地址:沙湾市奎屯路20号新疆政务服务网(zwfw.xinjiang.gov.cn/)
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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