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542020010/2023-03581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11-09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社会团体变更办事指南
一、受理条件: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二、办理材料:(一)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二)会议纪要(盖章)(三)财务审计报告(四)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五)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本(正副本)(六)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七)变更法人申请书(八)社会团体提前延期换届申请表(九)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审批表
三、办理方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工作日)
承诺时间:10(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 10:00:00至14:00:00; 16:00:00至20:00:00
冬季 10:00:00至14:00:00;16:00:00至20:00: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办理机构及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塔城路社区世纪大道南路72号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C14民政局窗口
八、咨询查询途径:
咨询电话座机:0993-6028552
话务平台:0901-12345
九、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993-6011832
地址:沙湾市奎屯路20号
新疆政务服务网(https:zwfw.xinjiang.gov.cn/)
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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