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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3000000/2026042100000007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6-04-21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沙湾市宁家河水电站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1 16:43:2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村民朋友: 

为推进沙湾市宁家河水电站工程顺利实施,保障项目建设区域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沙湾市宁家河水电站工程由沙湾市宁家河水利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与运营,是宁家河干流梯级开发规划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境内。其中二级水电站为以发电为主的无调节水电站,建设仅涉及征地,无移民安置,永久征地面积173.25亩,均为裸地,占地范围涵盖渠首工程、引水系统、尾水渠、泄水陡坡、电站厂房及工程管理区等。 

项目规划装机容量4.131兆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泄洪建筑物、引水系统、发电厂房、升压站、配套管理设施及施工辅助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将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本次评估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重点聚焦建设期和运行初期,将针对以下方面开展风险识别与评估: 

1. 政策规划合规性:核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能源、环保、民族政策及流域规划要求,前期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完备。 

2.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工程建设及运行对宁家河流域水文、水质、水生及陆生生态的影响,评估下游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保障情况及环保措施的认可度。 

3. 土地征收相关事项:审查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合理性与执行透明度,评估征地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及生计保障措施的可行性。 

4. 经济社会影响:分析项目对当地就业、收入、物价的作用,评估施工期噪声、粉尘等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以及利益相关群体的利益协调情况。 

5. 工程安全与邻避问题:评估大坝等工程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了解公众对项目潜在安全风险的担忧情况。 

三、征求意见的范围与方式 

(一)征求意见范围 

公示对象为项目建设区域内的全体村民,重点关注受项目建设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群众。 

(二)征求意见方式 

1. 意见反馈渠道: 

书面意见:可将填写好的意见反馈表(可到村委会领取)交至村委会或镇政府。 

电话反馈: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19996186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18009936216

现场沟通:可前往村委会或项目临时办公点,与评估工作人员面对面交流。 

2. 意见反馈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其他说明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严格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吸纳大家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与化解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兼顾发展需求与群众利益。 

感谢各位村民朋友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并研究每一条反馈意见,推动项目平稳有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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