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13000000/2026012600000001 | 发布机构: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布日期: | 2026-01-26 | 所属主题: | 公开事项 |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矿区东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矿区东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内容概要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矿区东区位于沙湾市南部山区,东至玛纳斯河,西至石场镇,行政区划隶属沙湾市管辖。矿区北距沙湾市区约40km,东距乌鲁木齐市130km。矿区东西长9.5km~13.8km,南北宽1.5km~5.6km,面积40.62km2。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矿区东区(修编)总规模为9.6Mt/a,分为6座井田,6对矿井工业场地均配套建设同规模选煤厂。
二、委托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组织单位: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塔城地区沙湾市世纪大道55号
联系人:钱永刚
联系电话:0993-60115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42号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027-87717250
电子邮箱:715510048@qq.com
四、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
矿区规划环评工作由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现将完成的《新疆塔城地区沙湾矿区东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查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的网址为:https://pan.baidu.com/s/12H9Ex2INcXXQCEtB0OwJFA
提取码:q63d
查阅与提出意见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6日(1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规模和方案的建设性建议;(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和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它问题。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