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logo
索引号: 0013000000/2025052300000086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5-05-23 所属主题: 公开事项

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3 11:40:17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农业农村局、柳毛湾镇人民政府、金沟河镇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5]11号)(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为推进我地区巩固衔接工作开展,现下达你单位,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资金规模详见附件),预算指标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各单位按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明确至相应项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规范资金支出方向,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严禁资金用于负面清单及与巩固衔接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挤占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滞留闲置资金。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审核论证,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进一步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民群众稳定就业、持续增收,使其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更好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强化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压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运用,突出资金使用成效,确保项目资产权属清晰、运营高效、管护到位、发挥效益。

四、做好公告公示工作。严格落实资金项目信息公告公示制度要求,对资金分配结果、年度使用计划、支持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额度等信息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促进资金项目规范管理。

沙财振[2025]3号关于下达2025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附件.docx


【打印正文】
分享到: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