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环境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
乌鲁木齐投资环境介绍(三)
乌鲁木齐投资环境介绍(二)
乌 鲁 木 齐 投 资 环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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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产业(链)
乌鲁木齐产业发展现状及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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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园区
乌鲁木齐市开发区及工业园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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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乌鲁木齐投资环境报告》
 
敬告:
《2008乌鲁木齐投资环境报告》重点介绍乌鲁木齐及两个国家级开发区、一个出口加工区和四个省级工业园区的发展环境,包括环境概况、环境优势、发展定位、发展方式、发展水平、发展能力、投资服务、投资保障等内容。
汇编单位: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十一号
邮编:830092
网站:乌鲁木齐商务网(www.xjsw.gov.cn
联系部门:外资外经处(Email:wz8855434@163.com
联系人:龙峰  陈燎
电话:0991-7916622 7916623 8855434
传真:0991-8859452
 
    
 
 
二○○八年三月
 
 
 
 
 
 
 
乌 鲁 木 齐 投 资 环 境
 
(二○○八年)
 
§环境概况和行政区划§
 
〔地理概况〕
乌鲁木齐地处天山中段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是沟通新疆南北疆,连接中国内地与中亚及欧洲的咽喉,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首府和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第二座亚欧大陆桥中国西部的桥头堡,中国向西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中亚地区最大、最繁华的中心城市,被誉为“亚心之都”。地理坐标为东经86°37′33"-88°58′24",北纬42°45′32"-44°08′00"。
〔行政区
城市行政区总面积1.42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235.9平方公里。
乌鲁木齐城市布局呈“双中心、组团式”形态。市区南中心为大十字一带,北中心为北京路卫星广场一带。现辖七区一县,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和一个出口加工区,即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水磨沟区、新市区、头屯河区、达坂城区、米东区、乌鲁木齐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城市中心区由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组成,支柱产业是第三产业;城市周边区由头屯河区、米东区等组成,重点发展第二产业。以米东区、头屯河城市副中心为依托,以312国道、216国道为产业发展轴,逐步形成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一城两轴”、“一主多副”的空间发展格局。
    天山区:乌鲁木齐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金融中心。目标打造现代化核心商业区。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商业文化,将发展新型业态与改造传统商业、建设大型商业设施与合理布局商业小店相结合,大力发展区域现代零售业态,提升商业设施档次,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凸显天山区在商务、商贸、物流和旅游等方面的聚集效应和品牌效应,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城区商业体系。
    沙依巴克区: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之一,区内交通便利、通讯发达,已形成铁路线、国道线、公路线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3个二类口岸即商贸城国际二类口岸、国际客运二类口岸、邮电国际二类口岸发展日益成熟。实施“商贸富区”、“科教兴区”、“依法治区”、“环境优区”的强区战略,目标建设乌鲁木齐的中心商贸区和中心服务区。
    新市区:乌鲁木齐市中心城区之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铁路局、民航乌鲁木齐国际机场以及以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为代表的一批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大型工矿企业都坐落在这里。已形成便利的立体交通网络。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依法治区先进单位、全国首批社区服务模范城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北京路文明小区被中宣部确定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示范点。主要发展领域为居住、体育、教育、科研、外事、机械工业。
    水磨沟区:主要发展领域为纺织、煤炭、电力、轻工、旅游、居住。拥有一个省级工业园区即“水磨沟区就业再就业创业园”。
米东区:乌鲁木齐城市副中心、全疆最大的制造业基地核心区、全疆重要的化工工业城、全疆重要的出口加工基地、乌鲁木齐市绿色食品基地和重要的人居生态新区。拥有两个省级工业园区即“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头屯河区:主要发展冶金、机电、绿色食品、医药等产业。拥有一个省级工业园区即“头屯河区工业园”。
达坂城区:主要发展旅游、居住、商贸。
机场区:对外交通。
    铁路北站区:铁路货场、物资仓储。
    铁路西站区:铁路运输、编组机修作业、石油储运。
〔气候温度〕
乌鲁木齐深处大陆腹地,属于中温带大陆干旱气候区。昼夜温差大,寒暑变化剧烈;降水少,且随高度垂直递增;冬季寒冷漫长,春秋两季较短,四季分配不均,冬季有逆温层出现。年降水量342.9毫米,年平均温度7.3摄氏度,年平均日照2775小时,无霜期为105-168天,市区全年以西北风向为主,是世界上离海洋最远的城市。
〔地位荣誉〕
改革开放及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乌鲁木齐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乌鲁木齐市在全新疆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它各项经济指标中占到了三分之一以上,在中国西部12个首府、省会城市中,综合竞争实力位居前列。
2006年,《中国投资环境调查报告》显示:乌鲁木齐位居西北地区城市投资环境综合排名第二,在120个城市中名列第41位,并以平均9.8天的速度,荣膺西部城市中海关通关最快的城市。还跻身于“2006年中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行列;
2007年,乌鲁木齐被评为“中国清真美食之都”;
连续七年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誉称号。
发展背景
2007年,国发3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科学规划了新疆未来发展的蓝图,对新疆政策倾斜和产业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东部产业、技术、资金、信息向西转移的步伐不断加快,新疆必将迎来一个大发展、大开发的黄金时期;国家确立了面向中亚的扩大开放战略,并致力于形成西部陆上开放和东部沿海开放并进的对外开放格局。国家充分肯定乌昌一体化战略,乌昌地区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速实施,新型工业化优势逐步显现,区域内人流、物流、资金流更趋活跃,为乌鲁木齐把握先机、加快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特别是经过近年的改革发展,乌鲁木齐市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体制和市场活力有效释放,内源和外源动力双向趋活,为乌鲁木齐今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向未来,乌鲁木齐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的条件更加完备,时机更为成熟,乌鲁木齐已步入了一个大有可为、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发展定位
面向中亚打造三大基地、四个中心:国际先进制造业基地、能源资源合作基地、出口加工基地;现代化国际商贸中心、服务业中心、文化交流中心、区域联络中心。力争用十年左右时间,使乌昌地区成为一个政治大局稳定、经济全面繁荣、人民生活富裕、社会和谐进步、文明程度较高的我国西部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中亚区域中心。
发展方式
依托国内和中亚为主的两个市场,加速乌昌一体化进程,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齐头并进,旅游和对外贸易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形成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的增长格局。
发展“三大基地”,将加快推进以能源资源为重点的支柱产业集群发展;坚持把园区发展作为“三大基地”建设的重要平台,按照产业化、规模化、市场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异地经济”利益协调机制,促进各产业园区集约建设、协调发展;扶持东线能源工业、西线加工工业,推动两条工业走廊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变;以乌昌两地现有资源基地和生产加工企业为基础,加强与我国能源巨头的战略合作,加大油气、煤炭、有色金属勘探开发和深加工力度,不断延伸拓展能源资源与下游产业链;优化行业经济结构、企业组织结构、投资结构、能源消耗结构、人才知识结构,加快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自主创新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发展“四大中心”,将立足新疆、服务国内、面向中亚,以中亚商务信息中心为先导,中亚金融中心和中亚科技文化中心为支撑,现代物流中心为保证,商品贸易中心、向西出口加工中心和能源、矿产资源集散及深加工中心为基础,经贸交流会展中心为平台,尽快启动乌鲁木齐国际会展中心等重点项目,推进高档综合性服务设施建设,为国内外特别是中亚地区政治、经贸、文化等重要活动的经常性开展,为吸引“上合组织”相关机构、中亚国家联络机构、跨国公司总部、“中亚论坛”等机构常年进驻创造良好条件。
 
§环境优势§
 
〔区位优势〕
乌鲁木齐有“亚心之都”美称,是以乌市为园心,以1500平方公里为半径区域内最大、最繁华的城市。
乌鲁木齐陆路通道顺畅便利,是中国连接中亚、南亚、西亚、中东、俄罗斯乃至欧洲的陆路交通枢纽,已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热点地区和开展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的重要窗口。在世界商贸发达城市所占有的沿海、沿边、沿河、沿线四大地理要素中,乌鲁木齐既占沿边之利,又得沿线之益,占据了西部大开发前沿阵地和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西部桥头堡的有利地位,为沿海发达地区的商品通过新亚欧大陆桥直接出口到中亚、西亚、南亚、欧洲市场减少成本、缩短时间,搭建了一个重要平台。
〔市场优势〕
新疆与周边8个国家陆路接壤,毗邻中亚五国、南亚、西亚、中东、欧洲、俄罗斯,拥有17个沿边一类口岸和13个二类口岸。乌鲁木齐始终面对两个13亿人口的巨大市场,一个是向东的国内市场,一个是向西包括中亚、南亚、俄罗斯的周边国家市场;拥有1个一类口岸暨国际航空港,7个二类口岸和第二座新亚欧大陆桥铁路枢纽站,自古以来就是东西方通商的重要枢纽,不仅是新疆最大的商品集散地,而且是中亚地区重要的进出口贸易集散地,对中亚地区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
〔资源优势〕
新疆矿产资源种类多、储量大,开发前景广阔。石油预测储量209亿吨,产量连续8年位居全国前列,天然气产量连续6年居全国第2位,专家预测,到2010年,新疆将成为中国陆地第一大石油产区,煤炭预测储量2.19万亿吨,占全国40%。
新疆有着优质长绒棉、山羊绒、亚麻等珍贵的资源财富,棉花产量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已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商品棉生产基地。尤其是新疆彩色棉花产量目前已占全国的95%和世界的30%以上,成为全球最大的彩棉生产基地之一,彩棉的科技含量已跻身世界先进水平,已生产出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红色、蓝色、黑色棉花,其“天彩”棉制品已成为驰名中外的名牌产品。
乌鲁木齐周围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城市坐落在准噶尔储煤带中部,煤炭资源探明储量达100亿吨,约占全疆总储量的四分之一,被称为“油海上的煤船”。此外还蕴藏丰富的各种有色、稀有矿产资源,共发现各类矿产29种,129处矿产地,大、中型矿床30多处。分布在乌鲁木齐河和头屯河上游的天格尔山以及东部的博格达山,天山冰川和永久性积雪被称为“天然固体水库”,储量73.9亿立方米。山区有繁茂的天然森林和天然草场,森林资源在全疆相对较优,相当于全疆平均森林覆盖率的3倍,森林储积量484.37万立方米,可利用的野生植物300余种。光、热和风能资源也极为丰富,被誉为“风车之城”,乌鲁木齐乌拉泊-柴窝堡-达坂城谷地年平均风速6.2米/秒,最大风速为34米/秒,瞬间最大风速超过40米/秒,年风能蕴藏量为250亿千瓦时,拥有亚洲最大、位居世界第二的现代化风力发电厂。
“十一五”期间,将投资45.9亿元在乌鲁木齐市兴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个750千伏变电站,预计到2010年,乌鲁木齐电网最大负荷将达158万千瓦,实现供电103亿千瓦时;到2020年,最大负荷达到415万千瓦,供电量将达282亿千瓦时。届时乌鲁木齐市电网将成为新疆电网的重要支撑点和南北互联的枢纽中心。
〔文化优势〕
新疆古称西域,历史上乌鲁木齐就是古丝绸之路新北道上的一颗璀璨明珠,曾经为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谱写过光辉篇章,是东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中心,是西方文化和中国文化的荟萃之地,呈现中原文化、印度文化、伊斯兰文化、欧洲文化和中亚文化等多元文化的特质。47个民族独特的民族风俗、地域文化、建筑风格、节日庆典、工艺土产、风味佳肴、娱乐习俗呈现出浓郁多姿的民族风情,维吾尔族民间艺术珍品十二木卡姆是东方音乐文化的无价之宝,被列为联合国教科文非物资文化遗产。
〔政策优势〕
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新疆是重中之重,特别针对新疆的2007年国发32号文件将有力地支持乌鲁木齐加快发展。在享受国家及自治区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同时,乌鲁木齐制定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工业、农业、科技、外经贸、旅游、文化等产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
 
§社会人文§
 
〔人口民族〕
2007年末,全市公安户籍登记人口为211.62万人,其中非农业登记人口为158.7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23‰。
有汉、维吾尔、哈萨克、回、蒙古等47个世居民族,是全国民族成分最多的城市之一。
〔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373元,比上年增长9.02%;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123元,比上年增长10.0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251元,比上年增加600元,增长12.9%。劳动就业基本稳定,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扎实开展,建立经济拉动、创业带动、培训促进的联动就业支撑体系,健全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工资水平明显提高2007年末,全市单位从业人员39.67万人,比上年增长1.05%,全年实现就业再就业5.1万人,完成各类职业培训9万人次,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22亿元,增长26.1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29148元,增长25.38%。
〔城市精神〕
开放、热情、豪爽和奋进使乌鲁木齐成为中亚地区最具活力的城市。新时期的乌鲁木齐体现着“自强奋进、团结互爱、开放包容、诚信和谐”的城市精神。
〔文明建设〕
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 “五城同创”活动,形成“人人是形象、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发展的首府、开放的首府、优美的首府、和谐的首府。
文化产业稳步发展,城市现代文明水平断提升。公益性文化事业与经营性文化事业齐头并进,大力发展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艺演出、文化旅游等为代表的主导文化产业,以文化娱乐、体育休闲、艺术培训和艺术品业为代表的社会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培训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群,加强西域历史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整理,保护文物、史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地域特色文化。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0个,群众艺术馆2个,文化馆8个,现有设施较为齐全的现代化体育场馆2座,图书馆3座,藏书量136万册,影剧院22所,多元的民族文化,造就了享誉国内外的“歌舞之乡”之美名。
 
§经营环境§
 
〔周边环境〕
中亚地区经济日益活跃,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在上海合作组织推动下,构建中亚自由贸易经济区已初现端倪,乌鲁木齐向西开放桥头堡的地位进一步巩固,扩大对外贸易、拓展中亚市场蕴含巨大商机,同时,在资源、能源、经济技术和文化交流合作方面与中亚国家具有很强的发展互补性。
〔城建环境〕
城市面貌显著改观。2007年投资城市建设36.1亿元,道路交通、环卫环保、园林生态、水利水务等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作为乌昌城市群中心城市的乌鲁木齐总体规划全面展开,“500”工业新城规划已经完成,区域统一规划体系基本建立。
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建立城市管理行政评价指标体系,强化行政综合执法管理,全面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形成“手段法制化、方式属地化、机制市场化、服务高效化”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生态环境〕
城市美化、净化、绿化、亮化取得显著成效,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同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步伐加快,节能减排、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工作有效开展。2007年,开展了近年来规模最大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及以上的天数为252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
围绕创建自治区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把绿色、环保、节约作为城市建设发展的生命线。实行资源节约的价格税收政策,全面实施热源、热网、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高度重视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把治理各类污染作为环境建设的第一号工程,力争污染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生态建设步伐,构建“十字加环”的城市绿色生态屏障。
〔交通环境〕
航空通道快捷迅速,乌鲁木齐机场是中国五大门户机场之一,是新疆惟一的空港一类口岸,直接与比什凯克、阿拉木图、伊斯兰堡、莫斯科、新西伯利亚等国际城市及中国各大城市通航。已有十三家国内航空公司和十一家国际及地区航空公司开通了乌鲁木齐定期航班,四家国际航空公司开通了乌鲁木齐不定期航班。目前,已开通航线117条,其中:国际47条,通向59个国家和地区城市;国内70条,通达62个城市,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西部门户枢纽机场地位逐渐确立,一条空中丝绸之路横贯天山南北。乌鲁木齐火车站是新疆铁路的总枢纽,也是中国与中亚地区重要的客货集散地,直通国际、国内列车20多对。乌鲁木齐高速公路四通八达,形成了连接内外、横贯南北的交通网络;市内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开始实施,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完善“九横四纵”公交专用道网络体系。所有这些,构筑起了一条现代化的立体“丝绸之路”,为乌鲁木齐走向世界架起了金桥。
随着我国与中亚及欧洲间贸易对交通运输需求的日益增长,国家计划在2010年前建设通往中亚欧洲的12条主要公路运输通道的中国境内路段。其中,5条为近期重点建设的线路,这5条线路中国境内部分全部位于新疆,3条线路起点在乌鲁木齐。
2007年我市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物周转量170.73亿吨公里,比上年增长9.07%。其中铁路65.48亿吨公里,增长4.9%;公路104.34亿吨公里,增长7.87%;民航0.91亿吨公里,增长1.84%。各种运输方式完成旅客周转量153.3亿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0.79%。其中铁路20.52亿人公里,增长6.3%;公路55.84亿人公里,增长8.38%;民航76.94亿人公里,增长14.32%。
〔法制环境〕
民主法制进程加快,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迈出新步伐,平安首府建设深入开展,以治理“两非一乱”为重点的集中整治成效显著。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加大,社会稳定,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坚持标本兼治,“主动出击、露头就打、先发制敌”的方针,抓好新形势下的反分裂斗争,始终保持对“三股势力”的严打态势,坚决把各种渗透和分裂活动遏制、消灭在预谋和萌动阶段,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开展平安区(县)、平安街道(乡镇)、平安社区创建活动,首府保持和谐稳定局面。
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健全,依法治市方略全面落实,全社会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健全执法投诉制、评议制、监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和维护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拓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渠道,法制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政务环境〕
努力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打造服务型政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设定、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许可事项评估等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优质、高效投资环境。
〔流通环境〕
商贸流通业持续繁荣,新型流通业态不断拓展,中山路等八大商圈及特色商业街进一步得到提升,社区便民商业建设成效显著。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汽车、住房等热点商品销售持续升温,旅游休闲、信息服务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市内有商业、饮食业网点4.8万个,拥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193个,年成交额310亿元,其中:成交额超亿元的批发市场有26个,成交额超10亿元的批发市场6个。
〔金融环境〕
金融运行平稳,对经济支撑作用增强。2007年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突破2000亿元大关,为2056.09亿元,比年初增长370.54亿元,增长21.98%。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679.53亿元,比年初增加1.38亿元,增长0.2%。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145.54亿元,比年初增加100.01亿元,增长9.57%。
〔科教卫体〕
科学技术获得长足发展,科技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力度不断增强。目前全市拥有民营科技企业768家,全市上缴税金3.54亿元,实现利润11.69亿元;综合性科学院5所(中科、新科、农科、畜科、林科),研究开发机构106家,科技交流与推广服务机构361家,省部共建开放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国家工程技术中心3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7个;高新技术企业112家,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5万人,占全疆科技人员的80%左右,是西北地区劳动力素质较高的城市之一。2007年财政科研经费投入达到8009万元,受理市级科技项目286项,立项56项。获自治区级科技进步奖励成果63项,市级科技奖励成果29项。知识产权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地区专利申请量达到812件,获得专利授权量达501件。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2.62亿元,技术交易额2.55亿元。
教育事业围绕巩固“双基”成果,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等措施,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行义务教育“一费制”。 现有各类学校343所,其中,有在全国享有声誉的新疆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等高等院校13所。2007年末,各类学校在校学生达到52.2万人,逐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免收学杂费政策,2007年享受免收学杂费学生达12817人。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建立了“人才绿卡”制度,率先在全疆实施职称评审 “八个打破”新机制。2003年以来,共引进各类博士、硕士和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人才250余名;争取到国家和自治区批准执行计划内聘请外国专家项目27项、洽谈会聘请专家项目14项;从美国、加拿大、法国、香港等12个国家和地区引进高级专家学者82名; 专门设立人才开发培养专项基金资助高层次人才赴内地和出国(境)培训、研修学习及学术交流;组建的新疆大学科技园,被国家科技部和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上海新疆科技合作基地、天津新疆科技合作园也先后落户乌鲁木齐。
社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完全覆盖,农村低保和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增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服务功能,完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健全重大疾病防控体系。
竞技体育成就斐然。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促进群众体育发展,2007年,共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20次,有23万人次参加了全民健身活动;我市运动员在全国第六届城市运动会取得历史性突破,获得女子跆拳道项目金牌1枚,2人次获得银牌,5人次获得铜牌。
〔舆论环境〕
加强以传媒和舞台为重点的专业文化建设,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多角度、多层面反映城市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形成有利于促进城市文明、社会和谐的舆论环境。
〔产业环境〕
三区四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头屯河区工业园、水磨沟区就业再就业创业园。
2007年,乌鲁木齐“三区四园”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实现工业增加值79.99亿元,同比增长35.94%,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4.17亿元的32.76%;实现利税19.48亿元,同比增长90.1%;实现销售收入654.11亿元,同比增长31.73%,完成进出口额10.47亿美元,同比增长16.59%。2007年,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和自治区工业园区累计进入企业4578户,其中外资企业77户,就业人数75862人,累计基础设施投资22.71亿元,企业累计生产性投资304.76亿元。当年引进(审批)的项目175项,总投资额115.9亿元,同比增长14.6%。
今后,乌鲁木齐将以“三区四园”为基地,加快引导资源型重工业向米东和头屯河工业园聚集,外向型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向出口加工区、两个开发区聚集。
经济技术开发区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北角地窝堡地段,总规划控制面积36.87平方公里,距离乌鲁木齐市中心10km,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5km,据火车北站(货运)2km,距亚欧大陆桥西北编组站西站3.5km,距火车南站10km。首期规划面积4.34平方公里。2001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开发区新增二期用地规划面积为9.87平方公里,二期延伸段规划面积5.57平方公里。2006年,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兵团农十二师建立合作区,首期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远期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合作区分为三大功能区:综合功能区、生态居住区和产业功能区。其中产业功能区划分为四大园:临港物流产业园、能源设备产业园、绿色加工产业园、现代制造产业园。
发展现状
按照国务院提出的“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即以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发展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独特的区位优势、交通优势、基础设施优势、产业聚集优势、人才优势、服务优势和国家级开发区的品牌优势,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引进了一批科技含量较高、有较好发展前景的工业项目,形成了食品(饮料)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塑料制品制造业、家具制造等支柱产业。还联合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共同创办北京大学科技园、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中科院新疆分院开发中心基地等高科技产业园区,新疆精细化工工程中心,联合民营企业协会共同创办“台州民营企业工业示范园”,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长效机制,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等政策性扶持资金促进优势产业发展。实施环境立区战略,开展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7年,管委会顺利通过了ISO9000和ISO14000认证,成为全疆首家通过ISO9000、ISO14000认证的政府机关,增强了开发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目前,区内注册企业1827家,工业企业220家,其中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104家,投资总额8.4亿美元。世界500强企业9家,国内500强企业14家。
发展定位        
把开发区建成乌昌地区乃至全疆改革开放的先行试验区、外向型经济的带动区、自主创新的引领区、新型工业化的核心集聚区。使开发区成为乌鲁木齐经济发展有相当份量的增长极;科技开发“转化”的主阵地;工业制造与出口创汇的基地;乌鲁木齐制造业的高地和投资促进的重要载体。要立足风能和风电产业优势,大力推进风电设备制造业发展,打造以开发区风电产业园为主的风电装备研发和制造中心。要用10至15年的时间,把开发区建设成为“中国21世纪向西开放、面向中亚的新经济平台”。把“开发区十二师合作区”建设成乌昌一体化兵地融合发展的一大亮点。
发展方式
重点发展机械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及医药产业、新材料产业、石油下游产品开发、新能源产业、出口加工业等现代制造及加工业,积极吸引国内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和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分支机构,现代物流业、生产要素市场、中介咨询组织和服务体系、外包服务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开发区建立产学研基地,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研基地和孵化中心、国际会展中心及商品展示交易中心、高档宾馆酒店、商务中心等服务业。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的第三产业发展环境。
2008年,将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风能开发战略,全力打造“中国风谷”。在已形成的由金风科技带动的风电产业集群基础上,启动风电产业园建设,已有丹麦LM、羲之翔、汇通和鑫风四个企业进驻产业园区,投资总额达2.8亿元,预计到2010年整个风电产业园产值将达到100亿元。
环境保护
1.污水综合排放:执行国家GB8978-1996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污水综合排放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执行国家GB16297-1996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排放的管理。
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3271-2001标准。适用于除煤粉发电锅炉和单台出力大于45.5MV(65t/h)发电锅炉以外的各种容量和用途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的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和建成后的排污管理。
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国家GB12348-90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投资成本
   工业用地出让方式及价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业用地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出让金一次缴付。开发区合作区土地等别为十一等,出让基准价144元/平方米,即9.6万元/亩。
运营成本(参考)
水、电、采暖、燃气成本参照附表,工业用蒸汽机120元/吨,车用天然气 2.076元/立方米(含税价格)。
行政成本:除自治区、市行政单位征收或由开发区代收的行政收费外,开发区实行行政零收费。
人力资源成本:管理人员工2000-5000元/月;技术工人:1500-3000元/月;普通工人:800-1500元/月。
社会保险:基本社会保险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及子女医疗保险五类,实行强制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用人单位补充保险和个人储蓄性保险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
优惠政策
1.享受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的相关政策支持。
2.出口加工区的企业可以享受进口免税、进料保税、出口免税等政策。
3.享受开发区相关政策支持:《科技发展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促进现代制造业发展办法》、《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企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出口贸易扶持管理办法》等。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家级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成立于1992年8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5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也是新疆唯一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乌鲁木齐市建成区内,总体规划面积31.1平方公里,2007年新增高新区500工业园建设用地28平方公里。高新区成立以来,坚持从新疆实际出发,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型工业为宗旨,立足新疆资源优势转化,大力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初步建成全疆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和现代化科技新城区,已成为新疆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增长极。
发展现状
坚持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发挥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突出产业导向和产业特色,利用新疆煤炭、天然气、石油、风能、光能的资源优势,培育能源转换的支柱产业群,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石油化工、机械电子和特色资源深加工等六大产业集群。
  新能源、新材料--加强以太阳能、风能等新型能源的利用。形成以纳米材料、复合材料、新型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为主的企业群。如新疆新能源股份公司建设了全国最大的北塔山150KW太阳能光伏电站,电池组件产品90%以上出口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目前,该公司共拥有49项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自治区仅有的3家国家级专利试点企业之一。
生物医药--发展生物技术,利用新疆特色维药资源,生物医药产业逐步形成。目前引进的医药企业有20家,主要包括新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华世丹药业有限公司、特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奇康哈博维药公司、西域药业、雪莲维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奇康药业、泰昆集团等。
  石油化工--依托新疆石油、煤炭、天然气等资源优势,利用区位、政策优势吸引中石油、中石化、中联油等一大批大型能源企业纷纷入驻高新区。以神华集团、兖矿集团、河南煤业等骨干企业为依托,在工业园发展煤化工产业,培育煤变电、煤变气、煤变油等新型能源产业。与克拉玛依市和库车县积极协作,探索建立高新区分园,大力发展石油化工产业。
机械电子--大力发展以电子信息及先进制造为主导的汽车整车,零部件生产,仪器仪表的生产企业。先后引进了中国一拖集团、中集集团、中通客车、特变机电、徐矿集团等大型制造企业,并逐步形成相关产业集群。
特色资源深加工--利用新疆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一些特色资源,如番茄、红花、雪莲、熏衣草、枸杞、啤酒花、风能、太阳能等得到深度开发利用。如新疆中国彩棉(集团)有股份有限公司天然彩棉开发、新疆疆域绿色营养源研究院番茄红素开发、新疆斯维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熏衣草开发等。
高新区瞄准区外大企业、大集团,全力以赴进行“精细招商、产业招商、点对点招商”,已引进21家国内500强企业项目入驻高新区。仅2007年就引进中国一拖集团、中钢集团等10家国内500强企业入驻,投资总额超过45亿元,并有部分企业的新疆总部设在高新区。
目前区内法人企业3206家,其中外商投资企业41家,高新技术企业79家,市科技进步奖累计67项,自治区科技进步奖23项。2007年全年共计106项项目受到国家、自治区、市等各部门资金扶持5159.7万元。
发展方式
坚持自主创新,加强基地建设,搭建创新型企业孵化平台,不断提高创新孵化水平;采取有力措施,搭建科技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工作机制,搭建科技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借助区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集中的优势,建立和完善促进人才集聚的工作机制,设立人才开发基金,打造高新技术产业“人才高地”。
区内规划及土地资源
四大片区:钻石城—中心商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周边服务设施一应俱全;创业大厦及第一、第二产业区—成熟的产业区;高新区北区——新型工业区;高新区500工业园区——新材料、新能源基地。
投资成本
人力工资水平:高级职员:2500元左右,技术人员:1000-1200元,一般工人:700-800元;
社会保险以工资总额为基础:
失业保险:单位缴2%,个人缴1%;
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5%;
工伤保险:单位缴0.4%;
生育保险:单位缴0.8%;
医疗保险:单位缴6.5%,个缴2%。
优惠政策
1.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入区企业中凡由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从被认定之日起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新办生产性入区企业,由自治区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享受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4.入区企业符合“新政发[2002]29号”文关于区外投资企业规定条件的新办生产性企业,经批准享受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5.产品出口型企业,根据年出口创汇额和出口产品类型、来源,高新区管委会可通过财政给予一定补贴。
6.对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从事创新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高新区财政将通过科技创新基金和科技扶持费予以扶持。对企业依据自有知识产权申报国家专利的专利申请费和专利年费高新区财政将给予补贴。
7.入区企业进行技术转让的收入,三年免征营业税。对其技术转让和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技术性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8.在高新区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生产的企业,属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的,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属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按6%计算缴纳增值税;属商业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计算机软件按4%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税务机关分别按不同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发票。
9.高新技术企业开发研制的高新技术产品,经国家、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认定后,技术产品水平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的和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或填补自治区空白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区实行高新技术产品所缴增值税地方入库部分予以全额返还,以支持企业发展。
10.为了扶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的精神,设立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新基金(简称创新基金),分别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资本金(股本金)投入等不同的方式给予支持。
11.进驻高新区的留学人员企业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02]29号)等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12.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高新区管委会对为高新区招商引资做出贡献的组织或个人实施奖励。奖励包括:引进世界500强或控股企业、引进国内200强或控股企业、引进上市公司或控股企业以及引进高新技术生产企业的单位或个人。
13.高新区财政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对注册和生产经营地在高新区的工业企业贷款安排的在建项目设立专项工业企业贷款贴息的资金。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即项目单位必需凭借款银行开据的利息支付清单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同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成立了高新区财政信用担保公司,实行财政信用担保。
14.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人才,可从高新区人才开发基金中获得补贴(正高职专业技术人员、博士学位人才、成绩突出者给予5万元以内的安家补助和住房补贴,同时给予2000元/月的生活补贴);为高新区引进的各类所需人才,可在其配偶、子女的落户、就业、入托入学等问题上给予优先解决;对企业科技人才利用自主知识产权从事创新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的项目,通过创新基金予以优先扶持;设立优秀人才贡献奖,奖金5万元,每两年评选一次。
15.进区工业项目用地按照“六通一平”的开发程度提供,即通上水、排水、道路、电力、通讯、供暖和场地平整。
备注:对高新区科技、工业及财税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高新区还有特殊的优惠政策予以鼓励扶持。
投资服务
    重点项目帮办服务:对即将落户的大型项目高新区指定专人全程跟踪,全程服务,重点支持,及时解决各种问题,促使项目早日落地。 
“一厅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按照“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内设20个办事窗口,有关审批内容、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限等公示清晰,审批事项均采用电子政务系统处理。
    创业服务:区内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业中心坚持“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宗旨,按照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标准,建设孵化基地,完善服务功能,以乌鲁木齐留学人员创业园为基地,招研引智,除了为企业提供办公、科研、生产、经营场地等基本服务外,还提供科研生产、政策与融资、市场信息及人事文档等服务。
网上政府服务:提供7×24全天候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业务服务;公开审批内容、办事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承诺时限等政务内容;动态信息发布系统免费提供招商引资、技术合作项目及人才交流信息,免费提供VIP企业邮箱服务和企业商贸信息发布;设立网上投诉、网上监督平台。
出口加工区
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于2003年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开发用地内,总控制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第一期开发面积为0.7平方公里,首期围网0.4平方公里。出口加工区与非出口加工区之间建立永久性围网作为隔离设施,是一个由海关对进、出区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进行24小时监管的“境内关外”的特殊封闭区域,实行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落户企业不出园区即可办理完一切进出口手续。通关快捷,24小时通关。距国际机场2.5公里,火车北站(货运)1公里、火车西站(编组站)2公里,交通运输便捷。基础设施完善,供电、供排水、供热网络全面建成,道路四通八达,邮政服务已健全,程控电话全面开通,宽带网进入区内,天然气管道完善,工业园区内土地平整,服务设施初具规模。
优惠政策
货物进入出口加工区:1.区内企业生产需进境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所需进境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库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区内及行政管理机构进境自用的办公用品,均予免税。区内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进境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及消耗性材料,予以全额保税。2.区外企业供区内企业所需设备、区内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所需原材料、区内企业及行政管理机构的办公用品,均予退税。3.加工区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进境自用的交通工具、生活消费品、按进口货物有关规定报关及照章征税。对区内企业在区内加工、生产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货物运出出口加工区:1.加工区内加工制成品及其余料、废品销往境外,免征出口关税。2.因特殊情况,经海关批准可办理委托区外加工业务。
企业运营期间:企业可免交行政收费。
    外汇管理:1.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分支机构是出口加工区的外汇管理机关。2.加工区内企业可享受到基本结算帐户不设最高限额。3.区内企业不需进行进出口核销及区内的中资企业注册。4.资金进入如有需要,可以购汇等优惠政策。
准入
    加工区可设置的企业及允许经营的业务
    1.为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
2.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
快捷通关服务
·一次申报
·一次审单
·一次查验
·全封闭、24小时通关
·便捷检验、检疫
·EDI报关、企业与海关计算机联网。
·不实行保证金台帐,取消“登记手册”。
·电子底帐管理,计算机滚动核销,半年稽核一次。
·与境外出入货物采用备案制,与境内区外实行报关制。
采用直通式运输,在加工区海关报关、*卡口查验放行。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位于乌鲁木齐市东北郊,距乌鲁木齐城市中心30公里,216国道旁边。该园区横跨米泉市、东山区两地,西南起乌鲁木齐市七道湾路,东至米泉市柏杨河大草滩,规划总面积110平方公里,其中包括待建综合加工区53平方公里,建成石油化工区30平方公里和在建氯碱化工区27平方公里,是自治区规划的石油化工、煤化工、氯碱化工、天然气化工、精细化工为主导产业的化学工业基地。
发展背景
2004年12月,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做出了实施乌昌一体化的战略决策,并成立了乌昌党委。2005年4月,新疆昌吉州米泉市与乌鲁木齐市东山区合并成立了米东新区。2007年,米东区正式成立,它既是实施乌昌一体化战略的启动区,也是推进乌昌一体化的试验田,是乌昌一体化“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乌昌党委确定的米东区发展战略是:走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工业化与城市化协调发展的建设之路。即以工业区开发为突破口,带动新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通过工业招商项目落地,集聚人气,带动周边一市一区住宅、生活、文化娱乐等生活区的配套建设,生活区为工业园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活服务配套,工业园区为生活区的人员就业提供支撑,相互配套,共同发展。工业是米东区的主导产业,建设米东区化工工业园是米东区建设的重中之重。
发展定位
作为新疆优势资源转换基地和出口产品加工基地的外向型、生态型、环保型特色工业园区,将争取在短时间内建成新疆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和石油化工工业基地。
发展方式
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抓好产业布局,打造产业集群。围绕乌石化、中泰化学、新疆锂盐等企业的项目,做大做强石油、化工产业集群;积极推进煤炭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产业优势转变,做大做强煤化、煤电产业集群;发挥永昌积水化学公司等10多家骨干建材企业的领军作用,做大做强新型建材产业集群。
发展现状
目前,已开发出88平方公里,完成了道路、电、给排水、通讯、天然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已有乌石化公司、乌石化总厂、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统管道有限公司、神华新疆能源公司等227家工业企业。200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00余亿元,工业增加值42亿元。作为乌昌一体化的试验田,仅两年间,已吸引神华集团等大企业落户,区域经济实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增长。
产业导向及投资重点
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进程,依托土地、资源、产业发展定位,把握新疆四大石油化工基地之一的中油乌石化公司加快发展的有利机遇,大力推进优势资源转换,紧紧围绕乌鲁木齐石油化工基地大芳烃、大聚酯、大化肥、有机原料等下游产业链延伸项目,以高新技术产业为龙头,以循环经济为重点,大力发展资源利用型、生产加工型和服务型产业,建设生态、环保型园区。
重点产业:
1.石油、天然气、氯碱、煤化工及精细化工;
2.新型建材、机械制造业;
3.新能源、新材料和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
4.新疆优势资源综合开发及其产品深加工工业;
5.面向中西亚及新疆周边国家市场的出口加工业;
6.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及房产、土地开发、荒山绿化等。
土地资源
可用土地8平方公里
优惠政策
1.来米东区投资的企业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达到自治区规定比例后,可享受新财法税[2003]12号文件中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
2.新建鼓励类项目,除最大限度减免各项收费外,其开办前的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一律减按最低限的30%收取。
3.对成长性好的企业可由本级财政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商业银行提供信用贷款的贴息。
4.对来米东区工作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和中高层经营管理者等高层次人才,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职数限定予以认可,直接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职务。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推荐、评审、授予相应职务。因到乌昌地区工作而辞职的高层次人才,可重新认定身份,连续计算工龄。
5.凡到米东区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给予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办理城镇户口,申办城镇户口只收取工本费。
6.来米东区投资企业的职工子女,凭申报落户手续证明或暂住证,均可以在当地入托、入学,免收借读费用。
投资服务
工业园管委会实施“全天候、全过程、保姆式”服务管理模式,简化办事程序,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高效率的优质服务。
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是自治区2007年6月批准的工业园区。园区规划面积189平方公里,是乌鲁木齐市城市北扩的重要产业新区,乌昌地区东线工业走廊的核心,天山北坡城镇带的重要节点。
发展背景
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乌昌党委决定在甘泉堡周边地区择址规划建设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培育地区支柱产业、战略产业,促进产业集聚,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以此促进乌昌地区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提升乌昌地区的整体竞争力。
发展定位
以现代物流业、现代制造业和新型能源产业为主导,构筑区域产业新前沿,同时发展特色加工、精细加工及科研教育等。
发展方式
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双重网络体系的产业集群,规划、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实现物质与能量的封闭循环和废物最少化。
发展现状
1“500”水库概况
  “500”水库位于天山北缘冲洪积扇下部细土平原区,行政区划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阜康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位于两地交汇处。水库是重大跨流域调水工程末端的调节水库,目前库区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毕,2005年实现通水至水库。受水区为天山北坡经济带,建成后水库总面积24.25平方公里,总蓄水量2.62亿立方米,其中一期蓄水量1.7亿立方米。远期调水6.8亿立方米。乌鲁木齐市的分水量为2.5亿立方米。
2.园区交通及基础设施现状
(1)航空:通过吐-乌-大高速公路和北联络线,只需30分钟即可到达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2)铁路:小黄山铁路支线从规划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南面穿过。铁路是按国家一级线标准进行改造,火车时速提高到80公里/小时。并在园区建设铁路货场,设计8条线,其中到发线3条各长850米;卸煤线2条各长576米,容车100辆;焦炭线1条长576米,容车50辆;化工发运线2条各长494米,容车100辆,并为神华集团预留铁路专线接口。货场设计年发运能力为1000万吨,按每天一批次作业计算,年发运能力可达438万吨,2批次作业计算年发运能力接近1000万吨。
(3)公路:高新技术产业园现有三条过境公路,中部有102省道穿过并接216国道,吐乌大高等级公路从园区南部经过。
(4)乌鲁木齐电网中至吉木萨尔的220KV的高压输电线从园区穿过。
土地资源
老区土地已全部开发完毕,新区用地正在规划中。
优惠政策
园区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和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各项优惠政策。
投资服务
工业园管委会以“全天候、全过程、保姆式”的服务管理模式,为国内外投资商提供高效率的优质服务。
头屯河区工业园
头屯河工业区建于1995年8月,位于乌鲁木齐市西北部,地处天山北坡经济带,是乌鲁木齐市与北疆重镇昌吉市的重要连接点,是钢铁生产、石油及石油物资集散、铁路客货运、大型仓储、水泥生产、物流配送等大中型企业十分集中的工业重区,工业区内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到2007年已有近104家企业进驻头屯河区工业区,逐步形成了钢铁、建材、石油化工、生物制药、金属熔炼、农副产品加工及物流配送业等为主的优势主导性产业。工业强区初显端倪,已逐步成为乌鲁木齐建设的副中心及乌鲁木齐市乃至自治区发展工业的重要基地。
发展现状
经过近十年来的发展,头屯河区工业园基础设施达到“八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上下水、通天然气、通邮、通电信、通交通、通网络及土地平坦。已形成了以优势主导性产业新型建材、生物制药、石油化工、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等为主的现代高科技绿色工业园区。目前,园区已完成了一期、二期、四期的开发建设工作,完成了三期2平方公里的开发建设。目前,五期、六期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已开始启动。
发展定位
坚持“南控北扩、东延西进”方针,加快推进城市副中心的建设,精心打造铁路国际物流园二类口岸,拉大城市骨架,拓展发展空间,打造现代化的工业新区。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按照“强化二产”的方针,建成乌鲁木齐第二产业的重要战略接替区;依托硫磺沟的煤炭资源发展煤电工业和煤化工,打造我市能源重地。
发展方式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围绕已经形成的食品加工、生化制药、新型建材、金属制品、机械加工五大主导产业,加大对工业园内相关产业、龙头企业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做强做大产业龙头,形成产业集聚和联动,提升综合竞争力。
重点产业
    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制药产业,新型建材及金属制品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物流产业。
土地资源
规划面积46平方公里,已开发6平方公里,拟开发11平方公里供投资商选用。
人力资源
    头屯河区有丰富的职业教育资源,现有新疆钢铁技工学校、兵团高级技工学校等三所职业学校,新疆现代职业教育学院正在建设中。头屯河工业园一、二期拟为自治区及乌市职业教育的培训基地。
优惠政策
在享受国家、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头屯河区在企业扶持、重奖引资人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积极扶持私营、民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1.当年留存区财政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下的,按留存总额20%的比率,予以扶持;
2.当年留存区财政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总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按留存总额30%的比率,予以扶持;
     3.当年留存区财政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总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按留存总额40%的比率,予以扶持;
     4.当年留存区财政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总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按留存总额50%的比率,予以扶持;
     5.对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生产技术先进、产品科技含量较高的企业及大型物流配送业,或为本区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企业,视其发展水平,给予特殊优惠政策;
6.涉及到政府部门收费的,除工本费外,收费规定标准有幅度的,直管部门以低限为基准减按10%征收,无幅度的一律减按10%征收;辖管部门以最低收费标准征收。
7.除“三资”企业、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授权头屯河区工商分局办理,以方便投资者;
8.企业开业登记时,申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一次到位有困难的,可在两年内分期到位。其中,以生产经营、商品批发、零售为主的公司,首期出资额应不少于5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首期出资额应不少于2万元。公司注册期满一年,注册资本金应到位50%以上;
9.企业开业、变更登记、年检以及合同鉴证备案、动产抵押登记、商标广告登记备案等,实行电话申请,工商部门现场办公;
10.企业生产经营满两年以上且无违章违法记录的,可免检一次;
11.企业开业登记费、变更登记费、年检费及工商部门依法收取的合同签证费、动产抵押登记费、商标广告类登记费,一律免收;
12.凡工商部门牵头组织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消费者信得过企业”、“消费者协会推荐产品”等评先评优活动,优先从园区内的企业中产生。
名牌奖励
凡在头屯河区注册的企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自治区名牌产品”,“新疆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获得国家外观设计的一次性奖励1000元;获得自治区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投资服务
坚持以服务为本,把服务寓于项目洽谈、项目实施、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建立健全免打扰服务体系,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行标准化服务承诺制和审批时限制,创造最适合企业成长的市场经济“小气候”和“温室效应”。
水磨沟区就业再就业创业园
为凝聚生产力要素,建设都市制造型工业园区,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水磨沟区就业再就业创业园始建于2003年,规划总面积13.5平方公里,分A、B两个区,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是距离乌鲁木齐市最近的工业园区。园区距市政府直线距离3公里、火车站8公里、飞机场10公里。园区交通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苏州路、河南路两条交通大动脉横贯创业园A区后连接B区,煤矿专用铁路线紧贴A区南边经过,并在园区设有六道湾货运站。市区有多条公交线路通往工业园区,毗邻各大专业市场,互相呼应,辐射周边。
发展现状
园区电网、水网、电信、燃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创业园A区的企业入驻工作已经完成,入驻企业相继开工建设,部分企业已经投产;创业园B区现已平整土地完毕,“六通一平”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也在顺利进行之中,登记入驻的企业已达55余家,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形成都市工业专业特色。2004年9月,被列为“自治区再就业基地”。
发展定位
大力发展环保工业,合理配置资源,延伸企业产业链,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以加工制造业为主(划分为“针纺服装园”、“木器加工园”、“印刷园”、“食品园”等专业化园区)、仓储为辅的环保型工业园区。
发展方式
    以园区内已入驻的型煤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为龙头,依托新疆上海科技合作基地着力吸引科技含量高、无污染的企业入驻工业园区,依托华凌集团为中心的建材市场商业圈,王家梁地区为中心的生产资料市场商业圈等特色商圈,形成生产、流通及物资集散地互为补充、较为完善的工业、商贸互动经济格局,促进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的大融合,同时吸引区内外企业在此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前店后厂”的经济格局,从而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赢。
土地资源
可用土地2平方公里。
引资奖励
1.在工业园内新引进年贡献区级财力100万元以上企业者,按贡献额的5%,给予引荐人一次性奖励
2.工业园区新引进年贡献区级财力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工业企业,按贡献额的25%计提奖励资金,用于扶持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3.工业园区新引进年贡献区级财力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按贡献额的40%计提奖励资金,用于扶持企业的扩大再生产。
4.对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引资者,及做出突出贡献的被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区政府将设定若干招商引资特别贡献奖,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优惠政策
    1.经自治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年的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工业园区,可按其在园区实际交纳土地出让金的50%,从区财政提取奖励资金,奖励给企业,予以扶持企业扩大再生产。
    2.在工业园区内投资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国内知名企业,拥有国际知名品牌产品、世界领先工艺的特殊企业,除享受以上优惠政策外,可以一事一议,双方协商给予额外优惠政策支持。
    3.在工业园内自行新创建获得权威部门认定的自治区、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区内企业,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1万元的奖励;在工业园内自行新创建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的奖励。
    4.入驻工业园区的高科技认证企业或入驻企业新上高科技项目,区政府通过科技三项费给予扶持贴息一年的扶持。建立区技术创新基金,对列入自治区以上重点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区技术创新基金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5.入驻工业园区的服装服饰和制鞋企业享受“乌鲁木齐市服装服饰和制鞋工业优惠政策”:在享受现有国家西部大开发、自治区及我市发展工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外,将给予特殊优惠政策支持。
1)信贷方面。对信用等级高、信誉好的企业,安排中小企业发展担保资金帮助企业融资;优先安排工业企业发展资金的贷款贴息;对出口型企业在扶持外贸企业发展资金中给予重点支持。
2)收费方面。免收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人防办补建费和企业注册登记费;减半征收工程交易服务费、交易场地及设施服务费等办理审批手续过程中的行政、服务性收费。
3)工商管理方面。凡取得商标注册专用权的“精、特、优、尖”产品,均可成为工商部门打假维权协作网络成员,受到特殊保护。
4)服务方面。在办理各项手续时由政府相关部门指定专人协助企业办理。一条龙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审批,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列入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特事特办。
 
〔政策环境〕
1.对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对自治区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自治区区外投资者在我市兴办生产性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和房产税,期满后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设期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4.自治区区外投资者在我市兴办非生产性企业,自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区外投资企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兴建我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高新技术项目自生产经营之日起,8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期满后,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建设期内免征土地使用税。
5.自治区区外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办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龙头企业加工、销售国家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按13%计征,超过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
6.外商投资兴办的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兴办产品出口企业,在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产品出口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50%以上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已经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外商在开发区投资举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延长3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项目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9.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辅料、元器件和包装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10.鼓励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到我市再投资,其再投资项目外资比例达到25%以上的,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11.外商投资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月起,免征城市房地产税五年,自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城市房地税。
12.外商投资企业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月起,免征车船使用牌照税10年。
13.外商投资企业减半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4.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中所交纳的各项费用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15.除工本费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标准有幅度的,以低限为基准减半收费,无幅度的一律减半收费。
16.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产业中的项目,其实际出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从生产经营之日期5年内可享受不超过该企业上缴增值税10%的财政补贴。
17.举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开业满1年后,按实际进资额计算,每10万元可以在我市为本企业职工或投资者的亲属安排一个城镇户口指标。
 
〔服务环境〕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向乌鲁木齐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申请项目核准。(批复5个工作日)          
    (二)向乌鲁木齐市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登记表。(即办)
    (三)乌鲁木齐市商务局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独资企业章程。(批复3个工作日)
    (四)自治区技术监督部门领取企业进出口企业代码。(即办)
    (五)自治区外经贸厅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3个工作日)
    (六)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7个工作日)                     
    (七)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5个工作日),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汇开户(5个工作日),海关办理海关登记(3个工作日)。                     
    (八)开工建设、投产开业相关手续
    1.规划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审批,人防、涉审办、绿委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国土局办理建设用地预审。(20个工作日)
    2.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局办理建设用的划拨、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审批,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方案设计。(11个工作日)
    3.建设单位自行委托设计施工图。(同步)
    4.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房屋拆迁许可证,给排水手续。(2个工作日)
    5.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会同建委、消防、环保、人防、涉审、林业等部门审核施工图)。(12个工作日)
    6.发改委核发投资许可证。(即办)
7.交纳有关费用。(含城市配套、劳动统筹、定额测定等)
8.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即办)
9.建委核发施工许可证。(即办)
外商投资项目注册登记需提交材料
一、市发改委:项目核准提交材料    
1.给发改委的立项报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3.合资(合作)双方的合资(合作)协议
4.外方给中方合作者办理立项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5.外方合作者护照及中方合作者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厂房)等使用租赁合同或协议
7.外方资金证明(原件),并译成中文(翻译人员或单位签名或盖章)
8.市涉审办涉外(建议)项目安全事项审查意见书
二、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登记表,申办营业执照需提交的材料
  (一)领取企业名称登记表需提交的材料
    1.名称登记申请书
    2.立项报告的批准文件;(由市发改委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办)
    3.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核准登记机关核准,冠以中国、中华或
不冠行政区划的名称,核准登记机关初审后,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冠以新疆区划的企业名称,由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初审后,报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二)申请营业执照需提交的材料
  1.由董事长、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
  2.立项报告的批准文件;
  3.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由市商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复)
  4.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由外经贸厅核发)
  5.合同;
6.章程;
  7.董事会成员名单;
  8.中方董事会成员委派书(中方投资者签章);
  9.外方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外方投资者签章);
  10.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11.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2.企业负责人登记表;
  13.中方投资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
  14.外方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15.中、外方资信证明;
   16.场地使用证明;
   17.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18.投资者为外国投资者的,须出具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投资者为港澳台地区的,应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对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
    19.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
20.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三、市商务局审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审批章程及外经贸厅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需报送材料
    (一)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需报送材料
    1.市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的批复(原件)
2.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的申请书(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叁份原件)
3.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复印件
4.合资、合作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原件,需签字)
5.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需签字,需标明中外方及职位)
6.外方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及其公司的资信证明
7.中方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8.投资者为外国投资者的,须出具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投资者为港澳台地区的,应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对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
9.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需原件)
10.合资、合作各方委派董事的委派书(需原件)
11.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登记表复印件
12.授权委托书(有授权委托行为的,需原件)
13.进口设备清单(有进口行为的)
14.需报送的其他文件
15.请用拉杆夹将报送材料夹好上报
    (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需报送的材料
    1.市发改委对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的批复(需原件)
2.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叁份原件)
3.项目建议书及可研报告复印件
4.外资企业章程(原件,需签字)
5.董事会成员名单(如设立董事会的,原件,需签字)
6.外方法人代表护照复印件及其公司资信证明
7.投资者为外国投资者的,须出具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投资者为港澳台地区的,应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对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
8.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需原件)
9.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登记表复印件
10.进口设备清单(有进口行为的)
11.授权委托书(有授权委托行为的,需原件)
12.需报送的其他文件
13.请用拉杆夹将报送材料夹好上报
    (三)审批时限
    收到准确、完备的申报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四、外经贸厅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需报送的材料
1.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由市商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复)(需原件)
2.进出口企业代码赋码通知单(由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审批发放)
3.报送合同、章程审批时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外经贸厅备案使用)
外商投资企业落地流程图
企业注册登记流程
拟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拟设立独资企业    
        ↓                                     
签订合作意向书                       ↓
        ↓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工商行政管理局)           
                        ↓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
报批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       报批独资企业章程
        (商务局)                      (商务局)  
        ↓                                   ↓
   领取进出口企业代码证书(自治区技术监督局)      
                        ↓                         
   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自治区外经贸厅)             
                        ↓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工商行政管理局)          
                        ↓                        
   开设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帐户(自治区外汇管理局)           
                        ↓                         
办理国税、地税登记注册手续(辖区国税局、地税局)            
                        ↓                           
   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手续(乌鲁木齐海关)            
                        ↓                           
                  投产开业、开工建设               
工程建设流程
      社会投资、备案登记证核发(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                                             
项目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审批→人防、涉审办、绿委、卫生等部门→建设用地预审
(规划局)             (环保局)                                                              (国土局)
    ↓     ←                       ←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方案设计 →建设用地划拨、协议出让
(规划局)                                                        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审批                             
                                                                              (国土局)      
        ←                                  ←  ↓        ←        ←       
                            建设单位自行委托设计施工图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房屋
↓                                                                              拆迁许可证、给排水手续
                                                                                (房产局、水务局等部门)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会同建委、消防、环保、人防、涉                       
  (规划局)              审、林业等部门审核施工图                                
    ↓                                      ↓            
核发投资许可证                                                   
  (发改委)                                                   
    ↓                                       ↓           
核发施工许可证←交纳有关费用(含城市配套、  ←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建委)               劳动统筹、定额测定等)            技术监督局、安监局)           
 
 
 
§发展水平§
 
〔经济总量与规模〕
2007年,乌鲁木齐整体经济继续保持又好又快的增长势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82亿元,按不变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5.2%,增幅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0亿元,增长8.1%;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295亿元,增长15.3%;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77亿元,增长15.2%,三次产业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14、5.38、8.48个百分点。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34:37.50:61.16调整至1.28:37.72:61,第二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上升了0.22个百分点。
〔地区财政〕
财政收支呈现快速增长。2007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87.1亿元,增长39.27%,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7.35亿元,增长24.68%。地方财政支出74.93亿元,增长36.72%,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支出59.56亿元,增长23.75%。税收收入快速增长,2007年国税部门实现税收收入68.29亿元,增长29.84%;地税部门实现税收收入60.24亿元,增长24.36%。
〔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2007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6.06亿元,比上年增长15.23%。从三次产业完成投资额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0.37亿元,比上年下降74.4%;第二产业完成投资99.42亿元,比上年增长34.68%;第三产业完成投资186.27亿元,比上年增长7.67%。房地产投资增势强劲。2007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77.71亿元,比上年增长47.35%;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200, 7年全市以乌板公路,新华南北路改造等项目为重点的12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额138.59亿元,比上年增长1.17倍。
〔地区消费价格指数〕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上年为100%)
类别
单位
2007年
2006年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104.6
100.1
食品
%
112
102.9
粮食
%
105.2
104
油脂类
%
134.7
98
肉禽及其制品
%
126.2
97.3
蛋类
%
127.6
90.1
水产品类
%
108.8
96.8
烟酒及用品
%
104.3
100.4
衣着类
%
99.3
93.6
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
%
100.2
96.8
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
%
100
96.3
交通和通讯工具
%
98.5
99.3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
99.3
98.4
居住
%
106.2
107.1
 
〔产业结构〕
农业
农业稳定发展。2007年,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中心,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主线,认真落实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在确保种植结构合理布局的前提下,对种植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了研究开发,农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全年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0亿元,增长8.1%。各类农作物播种面积45.53千公顷,与去年基本持平。畜牧业稳定增长,2007年全市畜牧存栏头数达78.63万头,主要畜产品有升有降,全年肉类总产量3.33万吨,增长4.39%。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全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额达6.68亿元,增长1.76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改善。截止2007年末拥有大中型拖拉机566台,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9.38万千瓦,农村用电量达到1.1亿千瓦小时。农牧民生产明显好转,农民现金收入比上年翻了一番。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14个示范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工业和建筑业
乌昌一体化引领了乌昌快速发展。目前,乌昌两地已经形成了高新区、经济技术工业区和米东区三大园区工业板块和制造业、煤电煤化工两大工业走廊,华电、神华、鲁能、国投等一批大企业纷纷介入乌昌地区的能源开发,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共同发展的蓝图,引领带动着乌昌乃至全疆经济快速发展。
依托乌昌一体化平台,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工业园区建设突飞猛进,主导产业支撑作用不断增强,骨干企业效益大大提升。工业结构调整成效显著,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工业生产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2007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835.27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48亿元,增长17%,增幅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新型工业化实现程度为83.3%,比全疆平均水平高出13.4%。轻重工业同步增长;股份制工业与国有工业保持较快增长;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三个行业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近80%,支撑作用明显;企业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新产品产值高速增长。目前,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126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加值35.2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17.51%,到“十一五”末,预计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将达到20%。
建筑业稳步发展。2007年,建筑企业完成施工产值167亿元,比上年增长8.1%。施工房屋建筑面积977万平方米,增长2%;房屋竣工面积472万平方米,增长5.3%。
重点支柱产业集群
石油化工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及金属制品工业、能源工业、医药制造业、电子信息、建材工业、纺织工业、食品饮料业、机械制造业、轻工业(服装、家具、塑料等)等十大产业集群的发展。
商贸
消费品市场交易活跃,城乡居民消费观念逐步更新,消费品零售总额快速增长。2007年,在食品价格大幅上涨的带动下,乌鲁木齐市物价高位运行,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达104.6%,比上年上涨了4.6个百分点。200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322.29亿元,增长18.24%,批发零售业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贡献达81%。目前,全市拥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193个,年成交额310亿元,其中:成交额超亿元的批发市场有26个,成交额超10亿元的批发市场6个。以大型综合批发市场为龙头、专业批发市场为骨干、集贸市场为基础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初步形成。
旅游会展
旅游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2007年,旅游业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推介活动,扩大了乌鲁木齐的知名度。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87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1.5%;实现旅游及购物总收入85亿元,增长11.57%;其中,接待国外旅游者19.5万人,比上年增长3%;实现国外旅游及购物总收入4.55亿元,比上年增长2%。
    会展经济蒸蒸日上。成功组织参加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签约项目22个,签约金额22.25亿元;参加第十六届乌洽会,签约项目145个,签约金额243.55亿元。举办、协办了丝绸之路国际服装服饰文化节、丝绸之路冰雪风情节、华凌国际建材博览会、华凌国际汽车展等多项会展活动,提高了我市知名度。
对外经贸
2007年,乌鲁木齐市对外贸易进出口额持续增加,全市外贸依存度显著提高,一般贸易和边境贸易齐头并进,加工贸易保持增长,传统贸易市场日益巩固,新兴国际市场开拓有力,出口结构不断优化,外贸经营队伍不断扩大。全年实现进出口额56.7亿美元,增长26%,占自治区进出口总额41%。其中:出口49.49亿美元,进口7.21亿美元。利用外资、对外投资高速增长。2007年,新批外商投资企业48家,投资总额27648.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368万美元,同比增长61%,占自治区实际利用外资总额67%;乌鲁木齐新签对外投资项目16个,投资总额25083万美元,同比增长13倍,占自治区比重95%;其中中方协议投资额25012.5万美元,同比增长14倍,占自治区比重96%,创对外投资规模历史最好水平。
招商引资实现重大突破。2007年,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重要导向,以园区空间为依托,实施招商引资项目596个,实际到位资金92.24亿元,其中引进区外实际到位资金88.29亿元,同比增长95%,是十五末的2.5倍。
二类口岸
自1994年以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乌鲁木齐相继设立了7个可直接办理出口小额贸易的二类口岸,即边疆二类口岸、碾子沟二类口岸、经济开发区二类口岸、新疆商贸城二类口岸、华凌二类口岸、德汇火车头国际采购基地和西域轻工出口基地。二类口岸实行报关、报验、展示、购物、仓储、运输、住宿、餐饮、娱乐等一条龙服务。出口货物可当天报关、查验、放行。通关便捷、成本较低。关税按边境小额贸易优惠政策执行。二类口岸的设立,为周边国家和地区的游客提供了旅游购物场所,既是中亚游客到中国旅游购物的重要基地,也是我国东南沿海商品出口到中亚等国的重要集散地。目前,7个二类口岸以出口皮革制品、服装、建材、家电、玩具、日用品等为主,商品主要出口到中亚、南亚、西亚等地,比较集中在阿拉木图、莫斯科、比什凯克、巴库、新西伯利亚、基辅等地。
  
§发展能力§
 
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增创经济发展新优势。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第一动力,继续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坚决打破基于行政的经济垄断,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燃气、供热等行业特许经营制度,实现准入与管理的市场化、公开化和公平化。坚持把民营经济作为第一活力,进一步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在市场准入、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更有针对性地促进措施。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第一竞争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产业〕
振兴城郊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坚持现代农业、旅游农业、生态农业的发展方向,继续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培育现代农业经营大户;发展农村劳务经济,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抓好乌鲁木齐县新县城和农村四个中心城镇建设,加快南郊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和北郊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构建农村经济发展新格局;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实施“医、学、路、水、保、养”六项工程。
    立足乌昌一体化新形势,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围绕“两大工业走廊”、“十大支柱产业”工业发展战略目标,通过工业结构调整优化使十大主导产业优势更加突出、特色更加明显、实力更加强大。坚持大投资、大项目、大支柱原则,培育技术先进、竞争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大企业,发展产业延伸、产业关联、产业集群;建立园区建设和重大项目调度联席会议制度,营造工业发展良好环境。“十一五”期间重点培育特色新材料、化学化工等三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通过对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与医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培育,在新材料、有色、风电和太阳能等领域实现产业化。
打造现代服务业带动第三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计划将进入科技计划体系,拓宽现代服务门类提升中心城市影响力。出台促进商业网点发展的配套措施,引导商业向城市北部延伸;发挥空港、铁路、快速陆路运输网的优势,积极推进货运枢纽型、仓储集散型、配送中心型、电子商务型“四大类”现代物流中心的建设;积极推广新型经营方式,适度发展大中型超市,大力发展便利店、专卖店、连锁店;推动会展业向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拓宽服务业门类,创新服务业发展方式,提升城市服务业区域综合竞争力。大力吸引国内外500强企业总部和研发机构落户,支持中心城区建立各自中心商务区,发展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高起点制定金融中心发展规划,吸引外资参与金融、保险、中介发展,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扶持科技型、高附加值中小企业发展,培养外向型经济人才,全面提升乌鲁木齐作为中心城市在中亚地区的辐射力、影响力。2008年,首先要加快流通体系建设,着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巩固零售、餐饮、宾馆、娱乐业等传统消费热点,培育住房、汽车、文化和健身等新的消费增长点。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中亚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搭建工作,将其打造成我市及国内与中亚各国政府、企业间网络通道和为国内外贸易企业提供有效商务服务的重要平台。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龙头--旅游业。依托我市及周边丰富的旅游资源,加快特色景点景区建设,继续打造好达坂城、盐湖、天山大峡谷、南山牧场等重点旅游景区,积极开发都市商业旅游、城郊休闲旅游和冬季冰雪旅游项目。以市场营销为手段,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力度,办好丝绸之路冰雪风情节,力争我市早日跻身“全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之列。充分发挥“亚心之都、丝绸之路”品牌优势,努力推动首府旅游业由服务业支柱产业向国民经济支柱产业转变。
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现代服务业。设立“现代服务业促进计划”,将其与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化计划、应用研究与开发计划并列为主体计划,依靠科技创新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优先支持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科技咨询、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的科技中介机构。
〔企业〕
上市公司
    目前,乌鲁木齐市已有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百花村股份一有限公司、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上市公司。
农业企业
    农牧林渔业相关企业发展较快,涌现出新疆生命红食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菱花味精有限公司、新粮集团、青岛高鑫物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一大批优秀农产品企业,对带动我市农牧业发展起到了领头羊的作用。
工业企业
乌鲁木齐市年销售过百亿元的两大骨干企业:乌石化分公司、八一钢铁。宝钢重组八钢后,未来两三年内即可达到年产千万吨钢的规模。金风科技、特变电工、八钢、东风汽车、中泰化学等一批骨干企业成为乌昌地区制造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如东风汽车2007年销售收入接近7亿元,2008年预计将可超过10个亿。金风科技不仅在乌鲁木齐,而且在内蒙、河北廊坊等地开始兴建工业园,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2007年,以“名牌兴企”为重点,出台了《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确定了2010年名牌产品培育目标。乌鲁木齐地区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盐湖牌”精制盐等17种产品被评为2007年度新疆名牌产品。
商贸企业
    通过对现有分散、规模小的市场改造提升、整合规范、合理规划建设商品交易市场,陆续建成国际大巴扎、广汇美居物流园、宏大赛博特汽车城、华凌国际商城、边疆商贸城、二道桥民族特色购物市场等一批规模大、专业性强、功能完善的大型商品集散中心。
世界500强投资外商投资企业
截至2007年,乌鲁木齐市已有日本丰田、美国肯德基、法国家乐福、韩国韩华、韩国SK集团、韩国大宇、丹麦嘉士伯、美国可口可乐、德国汉莎及日本积水化学等12家世界500强企业落地发展。
〔政策扶持〕
坚持抓大扶小并举,在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做大作强的同时,扶持“专、精、特、新”的成长型企业,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水平。运用扶持项目前期费、财政贴息、技改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采取先进技术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乌鲁木齐市中小企业可申请扶持政策类别
1.技术改造专项扶持
受理申请单位:市经委技术处     2327128
2.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扶持
受理申请单位:市经委技术处     2327128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
受理申请单位:市经委中小企业处 2817361
4.市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扶持
受理申请单位:市经委中小企业处 2817361
5.市工业项目专项扶持
受理申请单位:市经委运行处     2834786
6.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扶持
受理申请单位:市商务局外贸处   8857134
7.市外经贸发展扶持
受理申请单位:市商务局外贸处   8857134
八、自治区支持纺织行业走出去扶持
受理申请单位:市商务局外资外经处 8855434
九、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扶持
受理申请单位: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
 
名词解释
  ●一主两副:以天山区、沙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为主中心,以头屯河区、米东区为两个副中心的城市发展框架。
  ●一城两轴:“一城”指乌鲁木齐市。“二轴”:一是乌鲁木齐至奎屯的312国道、高速公路和北疆铁路三线伴行的西线城镇发展轴,沿线主要城市有昌吉、石河子、乌苏、奎屯、克拉玛依等;二是乌鲁木齐至大黄山的216国道、高等级公路为东线城镇发展轴,沿线主要有阜康、吉木萨尔、奇台、木垒等。
  ●一费制:在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正常教学计划,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统一收费。即杂费、教材费和作业本费,由学校在每学期开学时,一次性向学生收取的费用。
  ●两大工业走廊:以米东区、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为重点的东线能源工业走廊;以昌吉市、五家渠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为支撑的西线加工工业走廊。
  ●十大支柱产业:石油化工、冶金、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机械、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建材、家具制造。
  ●九横四纵:九横为:团结路———钱塘江路、幸福路———人民路———黑龙江路、青年路———光明路、西虹路———西山路、温泉路———克拉玛依路、苏州路、河南路、喀什路、城北主干道;四纵为:东二环路———石化大道、胜利路———解放路———新民路———南湖路、长江路———扬子江路———友好路———北京路、宝山路———西北路———阿勒泰路。
  ●五城同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最佳民族风情旅游城市。
 
附表:土地存量及水、电、气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