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畜)食用禁忌 编辑:市场监管处(乌鲁木齐市畜禽屠宰加工冷藏行业管理办公室)
  日期: 2007-11-15 14:58:22 来源: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
 

    猪肉

  忌与鹌鹑同食,同食令人面黑;

  忌与鸽肉、鲫鱼、虾同食,同食令人滞气;

  忌与荞麦同食,同食令人落毛发;

  忌与菱角、黄豆、蕨菜、桔梗、乌梅、百合、巴豆、大黄、黄连、苍术同食;忌与牛肉、驴肉、羊肝同食。

  猪脑髓

  不可与酒、盐同食,影响男子性功能;

  羊肉

  忌与豆酱、荞麦面、乳酪、南瓜、醋、赤豆、梅干菜同食;

  忌铜、丹砂。

  
  猪油

  不宜与梅子同食。

  牛肉

  不可与鱼肉同烹调;

  不可与栗子、黍米、蜂蜜同食;

  不宜与韭菜、白酒、生姜同食。

  猪肝

  忌与荞麦、黄豆、豆腐同食,同食发痼疾;

  忌与鱼肉同食,否则令人伤神;

  忌与雀肉、山鸡、鹌鹑肉同食。

  牛肝

  忌鲍鱼、鲇鱼;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同食。

  狗肉

  忌与绿豆、杏仁、菱角、鲤鱼、泥鳅同食;

  忌用茶;不宜与大蒜同食。

  猪血

  忌黄豆,同食令人气滞;

  忌地黄、何首乌。

  羊心 羊肝

  忌与生椒、梅、赤豆、苦笋、猪肉同食;

  不宜与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同食。

  驴肉

  忌荆芥;

  不宜与猪肉同食,否则易致腹泻。

  马肉

  不宜与大米(粳米)、猪肉同食;

  忌生姜、苍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