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资企业从事进出口的条件 (1)合资企业应该有从事对外经济活动的证件。证件在海关合资企业注册局办理。必须提供清单文件(注册证等)。 (2)办理期限1-2天 (3)费用:免费 二、供货条件及其他 (4)要供货应办理:--供货合同书;--供货价值超过5000美元的契约证在对外经营注册处办理。办理需要一些文件(注册证、统计证及海关署的单据。) (5)办理期限为3-4天 (6)费用约为11-12美元 三、附带的文件 1、发货帐单(发票和运单) 2、运单(铁路,公路) 3、报单、仓库临时保管通知书 4、生产:证明书(a型) 5、品质证明书 6、产品安全报单申请书 7、进出口许可证 8、文件清单 四、货物报关单的办理 1、在与货物有关文件的基础上办理 2、期限为1天 3、费用70多美元 五、关税与税率 所有的费用按货物的海关费用计算。海关费用包括货物的发货帐单价和运费。 1、关税率不取决于货物种类,为海关费用的0.2%。 2、关税:计算机套件(货号为847150-847190)不征税。其他情况的关税包括计算机整机征收海关费用的5%。 3、征收海关费用、关税及税率总额的16%的消费税。 六、在仓库临时保存的保管费 货物越过哈萨克斯坦边境抵达指定地进入临时保管货仓。在履行完海关手续之前货物的保管费取决于保管期限、货物的价值和数量。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合资企业成立程序、注册、经营以及合资企业中的外国专家的劳动组织条件》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国投资法》有外国人参与的合资企业应以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成立。 合资企业--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依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创办的部分财产(股份、份额)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 合资企业应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法人设立的程序成立。 1、合资企业以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的形式注册 合资企业的注册应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人注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1)提交注册的文件目录 股份公司:注册申请;章程;成立会议议定书;确定所在地的文件;注册费交付的支付委托书收据或复印件。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申请;章程,如果公司没有依照规范的章程开展活动; 注册费交付的支付委托书收据或复印件 除了这些程序规定的文件外,合资企业还应提交下列单据: (1)对外国法人来说应提交贸易清单摘要或其他能证明该项目是法人根据本国法律的文件,经公证的证明无误的翻译成中文或俄文。 (2)对外国自然人来说应提交护照复印件或能证明自然人身份的其他文件,经公证的证明无误的翻译成中文或俄文。 2、注册期限 国家注册应在提交带有必要的文件的申请书之日起15天内进行。 3、法人国家注册的费用 费用为最低计算指标的20倍(从2002年1月1日起为823坦戈),到支付日期(2002年6月1日达到16640坦戈)。 4.付税 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税法计算税费。 税费(与合资企业的活动有关的方面):集体收入税--年总收入的30%; 个体收入税一课税收入的5%到30%; 附加价值税--营业值的16%;社会税-- 工资基金的21%; 财产税--取决于征税项目值从0.1%到1.0%;交通工具税--取决于交通工具的种类和参数从最低计算指标的1.0到117.0。 5.会计核算和报表 合资企业应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法律进行会计核算和完成财务报表。 6.与哈萨克斯坦公民的劳动关系 在合资企业中产生的劳动关系,包括雇工和解雇问题、劳动和休息制度,劳动支付条件、保障和赔偿,无论是集体合同(协议),还是个人劳动合同(契约),都要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劳动法》来调节。 7.招聘外国员工 根据2001年6月19日第836号关于《允许招聘到哈萨克斯坦一定限额的劳动力》的法规进行。 8。外国劳工的劳动条件 在劳动报酬,接受妇女、少年和残疾人及劳动安全条件保障方面与外国职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条款应与哈萨共和国法规条令规定的最低社会保障水平相符。 在外国投资企业中的生产和劳动关系,包括雇佣、解雇、劳动和休假制度,劳动报酬条例、保护与赔偿等问题应通过集体劳动合同(协议)或单独劳动合同(协议)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