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对台经贸精神和商务部“关于开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合法权益活动通知”精神,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办好关系到台湾民众的实事,切实保护台商投资的信心和合法权益,更大规模更宽领域吸引台商投资创造条件,为推动发展两岸经贸关系作出努力。近期,我局在经过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市台办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并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台商投资企业联系制度”,已印发各相关部门和台资企业。 今后,我市将从三个方面深入做好对台资企业服务工作。一是政策资源配置优先向台商投资企业倾斜。台商既享受国家、自治区支持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还同时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及我市鼓励各类产业发展和出口的扶持资金及贴息等优惠政策,以及鼓励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优惠政策,并享受同等优先的待遇。二是优先提供信息咨询、业务培训、出国参展及投资洽谈等服务。三是为台资企业排忧解难。采取定期走访等多种联系方式,倾听台商对我市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台资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台商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召开成员单位联系会议协调解决台商企业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亲商、安商、惠商、富商”的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