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长春市“十一五”社区商业发展规划 编辑:市场运行处
日期: 2007-8-20 15:34:25 来源: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一、前言
  社区商业是以社区范围内的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满足和促进居民综合消费为目的的商业类型。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市社区商业也同全国一样,已成为满足百姓对商业需求日益增加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房地产开发而促成的新兴社区的形成,都为社区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时间和空间的发展范畴。社区商业已经成为城市最具活力的商业形式之一,也为城市居民提高生活水平,扩大就业,带动居民增收、活跃市场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突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社区商业正面临着较好的发展机遇,按照商务部推进“便民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的要求,以《长春市商业网点规划》为指导,结合长春市社区商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编制一部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导向性的《长春市“十一五”社区商业发展规划》对全面提升我市社区商业发展,扩大就业,调整商业结构,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编制的目的、依据、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
  此规划的编制,目的是促进我市现有社区完善功能,提升档次;引导新社区在建设之初就能按照国家“双进”工程的要求,高起点进行社区商业的功能建设;畅导和支持大型商业企业进入社区,以提高社区商业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和环境状况。
  (二)规划编制的依据
  《长春市总体发展规划》(1996-2010)
  《长春市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纲要》
  《长春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6-2010)
  《各城区和开发区社区商业发展规划》(2006-2010)
  (三)规划编制的范围
  本社区商业规划范围为长春市五个城区(不含双阳区)和四个开发区。即:五城区为朝阳区、南关区、绿园区、二道区、宽城区;四个开发区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
  (四)规划编制的期限
  本规划的编制期限为2006—2010年。
  三、社区商业发展现状
  (一)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区商业作为商贸流通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社区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服务范围更加宽泛,已经渗透到居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在便民利民服务和安置职工再就业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不断引起各级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可以说发展快速,方兴未艾,并呈以下特点:
  1、社区商业网点发展迅速,数量不断扩大。目前我市现有六个城区,此次调查不含双阳区,即五个城区和三个开发区共有298个社区,总计有各类商业服务网点27059个,其中:便利店 6931个,超市1589个,洗衣店970个,美容美发店3016个,餐饮店8633个,资源回收点218个,肉菜市场320个,其他类网点5390个。服务对象主要开展面向老人、儿童、残疾人、优扶对象等社会弱势群体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面向广大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等。社区商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不断扩大,依托社区建设发展非常迅速。
  2、社区商业体制和组织优势明显。我市社区商业是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已经形成了有商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我市共有专职从事社区工作人员2000多人,社会服务志愿者近700支,达31000人,这支队伍为社区商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3、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为社区商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我市六个城区有5个城区有社区服务救助中心,总面积达12265平方米;五个老城区所属38个街道有22个建立了服务中心,301个社区居委会中有167个建立了社区服务站,总面积达20204平方米。五城区有社区服务网点25939个,这些都为社区商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4、社区商业网点结构向多元化发展。经过几十年改革,国有商业网点一统天下的单一格局已不复存在,非公有制社区商业网点纷纷涌现。以个体、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等经济成份为代表的非公有制经济率先走向市场,成为社区商业中的主体,并不断地继续提高其在整个网点中的比重,目前已经达90%以上。表明一个多种经济类型相互竞争、相互渗透,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社区商业格局已经形成。
  5、社区商业网点呈多业态发展趋势。我市社区商业过去以商业零售业网点为主,仅限于食品、日用百货、美容美发等行业,随着开放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不断扩大,特别是近年来,社区商业网点的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一批新兴业态在社区商业网点中应运而生,现已发展到十几个大的系列,几十个服务项目,如保姆、清洁维修、物业绿化、家教、技能培训、网络服务、婚庆礼仪、餐饮、保健、培训、代理、摄影、中介代理等多个门类的多项服务,并不断向专而细的方向延伸,各种专卖店、便利店、超市、连锁店因其具有经营特色和市场空间,已经成为社区商业网点的主导。
  6、社区商业成为安置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据统计,目前五城区和三个开发区社区商业从业人员有60多万人,其中有近60%以上为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40%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对安置下岗职工和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缓解就业压力社区商业功不可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社区商业历经多年发展,在便民利民、促进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与先进城市比较以及人民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观念落后。一方面社区商业有较大的市场需求,而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视而不见,认同感差,从业热情不高;另一方面认为社区商利润不大,且多为侍候人的角色,低人一等。二是缺乏宏观规划。由于单纯靠市场来调节,配置资源和调节供求,致使商业网点处于一种自由、盲目发展的状态。三是网点分布不平衡。大型网点基本上都集中于繁华闹市区。一些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很少有投资者投资开店。四是新型商业业态发展缓慢。由于便利店销售量小,投资收益少,大的商家特别是外资企业不愿涉足这一领域,只有少数的本土商业开办了一些便利店,少有大型连锁企业进关注社区商业区。这就造成了社区商业资金少,扩张速度慢,要想迅速发展或实现盈利还需一个较长的过程的现状。五是社区商业功能不全。现在社区商业,特别是新建小区的商业网点多以食杂店为主,综合性、大型连锁店社区商业网点较少。六是信息不畅通。造成社区商业网点布局重复等,也不同程度地制约了社区商业的发展。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社区商业的发展,因此需要政府加强引导和扶持,以促进社区商业的发展。
  四、社区商业的发展环境分析和划分标准
  (一)环境分析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突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不断提高商业特别是社区商业的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需要,是新形势对商务服务业的新要求,必将对社区商业发展起到深远影响。
  1、社区商业发展,越来越得到国家高度重视。近几年,国家相关部门,特别是商务部高度重视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目前,基本完成了省会以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商业的“法治化”进程正逐步进入正常轨道。“社区商业”也以列为商务部的工作重点,因为“社区商业”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与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关系到“便民、利民、为民”和创建“和谐社会”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的大事。这些从商务部制定的《城市商业网点编制规范》、《全国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纲要》到《关于加快我国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中均得以体现。
  2、规划和设施建设滞后的新形势,要求规范社区商业发展。国务院于1999年取消了“收取商业网点配套费的规定”后,我国商业地产的开发,商业网点的投资,主要来自非国有部门。而商业地产开发,商业网点建设的市场化,一方面城市商业中心区,商业网点过分密集,濒于饱和,同质化竞争激烈;另一方面却是人口不断外迁,造成社区商业稀疏,配套严重滞后。特别是开发商在开发时,没能把社区商业规划进去;再就是城市改造只重视住宅区建设,忽视了小区老百姓生活设施的配套建设,影响社区商业发展和老百姓的生活质量。
  3、经济快速发展,城市不断扩大,为社区商业发展创造了空间。根据《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预期目标,“十一五”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城市人均收入增长9%,城镇化率达50%。城区面积达35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360万人。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将对社区商业的消费总量和结构产生重要影响,即总量增加、品种繁多、质量提高,可以说社区商业空间巨大。
  4、社区商业是解决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渠道。社区商业是劳动密集、就业容量大、门槛低的特点,拓展社区中餐饮、美容美发、洗染、中介等家政服务的服务领域,积极引导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等到社区从事商业活动,即能保证提供城信、有效的就业渠道,又能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相适应的就业服务。
  (二)社区划分标准
  1、规模划分标准
  大型社区,是指大规模、公共建设设施配套完整的聚居地,人口规模3万人以上或用地规模60公顷以上。
  中型社区,人口规模10000-30000人或用地规模15-60公顷。
  小型社区,规模一般较小,人口10000人以下或用地规模15公顷以下,是单纯的居住形式。
  2、建设时间划分标准
  老社区:是指2000年以前建成的,社区商业建设尚未充分规划的社区。
  新建社区:是指2000年(含)以后建成的、社区商业建设有比较完善规划的社区。
  在建社区:是指已完成社区商业建设规划,且正在建设当中的社区。
  五、“十一五”社区商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按照建设和谐商业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和“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以促进现代商贸流通业的发展为目标,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为出发点,围绕商业网点规划发展社区商业,坚持新建和调整相结合,侧重对现有社区商业网点的整合、改造、完善和升级,提高社区商业的现代化、网络化、信息化水平,逐步形成具有长春特色的经营布局合理、业态结构优化、服务功能完善、设备设施先进、方便居民生活、竞争适度有序的城市经济发展与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商业体系。
  (二)规划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利益原则。以街道办事处为依托,以老百姓是否满意为出发点,以“便民、利民、为民”为标准,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为目标,高质量地开展社区商业建设工作,使社区商业建设能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企业和个人在社区商业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入社区从事社区商业,使社区商业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良性发展机制。
  三是坚持业态不断创新、服务适度超前原则。以满足百姓需求为依托,积极引进社区商业的新型业态,注重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拓展服务业领域和创新服务方式,充分体现社区商业网点发展的超前性和可延伸性。
  四是坚持城市特色、相关行业互相促进原则。突出城市特色、人文特色以及城市资源优势,强调传统商业文化对城市商业发展和城市整体功能的影响作用,增强社区商业与文化、体育、卫生等行业的相互影响,营造氛围、聚集人气带动社区商业发展。
  五是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原则。在总结申报国家和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经验基础上,根据各社区的不同发展水平,从社区人口数量、市场环境、整体布局、交通条件和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搞好规划,逐步构建国家、省、市三级商业示范社区的新模式。
  (三)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引进大型商业企业和连锁企业等新兴业态,优化、整合老社区商业布局,紧紧抓住城市大规模旧城改造的机遇,以市场调节的手段,完善新社区的商业功能。形成满足百姓基本生活消费需求的社区服务网络,使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生活需求在社区内就能得到基本满足。在消费水平较高的社区,要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提升社区商业综合服务功能。
  具体目标:争取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全市301个社区中有20-30个社区成为国家商业示范社区,100左右个社区成为省级商业示范社区,总体达标率在40%以上;10户左右进入社区提供便利服务的连锁企业列入国家“示范企业”;在早餐快餐店、便利超市(便利店)、便民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四类行业中,有50个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的店铺列入国家“示范店”。
  六、社区商业区域布局和发展重点
  社区商业的建设与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的发展观,全面促进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社区商业的建设和发展不但要与各城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还要与全市商业网点规划相衔接,在整合现有商业与新建社区商业设施资源的基础上,明确和完善社区商业功能定位与经营业态。重点要统筹协调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打造社区商业中心。打造幅射功能强的社区商业中心,同时要以方便日常生活、有利于居住环境为原则,社区商业中心不仅应该包括超市、菜场、特色专门店、各种休闲娱乐场所等各种商业设施,还有满足居民基本消费和服务需求的餐饮、修理、理发、洗衣、再生资源回收、家政服务等功能,形成多重功能复合的社区商业体系。社区商业中心内应有不少于10种业态店铺的规划,各业态搭配协调。新规划的社区商业中心与居住区的距离不少于100米,辐射半径约1000米。
  (二)整合老社区商业资源。坚持从社区发展的实际出发,对重庆北社区、桂林西康社区、崇智社区、重庆南社区等地处商业比较繁荣地段的老社区现有商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升级、完善。鼓励老社区根据当地居民消费水平补充完善适宜的社区商业中心满足居民餐饮、购物、美容美发等多种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的需求的同时,而且还宜有餐饮店、菜市场、食杂店、维修店、洗衣店、洗浴、照相馆、再生资源回收站、家庭服务站、书店、音像店等社区服务功能。
  (三)高起点建设在建和新建社区。社区商业建设之初就要高起点,保证社区商业设施完备、业态齐全,网点布局相对集中,充分体现消费的便利性。社区有品牌店或连锁店,大型社区应建有社区商业中心(指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内,集购物、餐饮及其他服务等多业态为一体的商业中心,辐射半径在2000米以上,与居民区的距离在100米以上,应建于交通便利处,有存放车辆的场所。社区商业中心应与其他服务机构相配套,如银行、邮局、医院等,住宅和商业相对分离,以保证住宅的宜居性和商业不扰民,商业设施的外观与社区整体风格相协调。社区商业中心应有功能较完善的超市、餐饮等商业服务业网点15个以上,商业业态在10种以上。
  (四)保证商业设施建设的便利性。在新社区的建设中,社区商业应从空间上和时间上实现便利性,便利居民的消费,便利服务的提供;社区商业设施的建设布局实现商业的相对集中及住宅和商业的相对分离,以保证住宅的宜居性和商业不扰民;各社区商业设施的外观与社区整体风格相协调。新建大中型社区应配置能满足居民餐饮、购物及其它多种服务的多样性、多层次需求的营业网点,按人口、地块条件配置多点式便利商业组合,小型社区可结合自身情况集中配置便利社区商业组合,使社区商业设施应配置在社区对外开放、人流多、道路相对宽敞,便利的地方。
  (五)大力倡导社区骨干企业进行便民服务。大力提倡社区骨干企业开展送货上门、送餐上门、维修上门的“三上门”服务,延伸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提倡和鼓励社区商业企业组建专职的便民综合服务小分队入户服务,同社区居委会、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畅通的联系渠道,开展以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为宗旨的便民有偿服务。
  (六)改善社区环境,推进连锁企业进社区。加快引进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先进的新型业态和知名品牌店,同时严格按照规划和规范要求,改善社区商业的服务环境。一是在社区商业建设特别是便利店、超市的新建和改扩建过程中,支持有实力的连锁企业积极进入社区,通过自建分店或采取收购、兼并、特许加盟等多种形式整合分散的社区商业资源,规范发展方便居民日常消费的经营网点,不断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资源共享,综合利用。二是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建设面向社区商业网点服务的物流配送中心,做到管理、服务、标准的统一。
  (七)积极打造商业示范社区。在现在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的基本上,加强调查研究,确定本市的符合实际的重点工作,因地制宜提出适合本市发展的社区商业示范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国家级商业示范社区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商业建设和发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社区商业示范工作和社区商业的建设共同发展。
  (八)推进社区商业的信息化。积极支持企业建设面向社区服务的信息服务平台,运用高效畅通的信息网络和贴近居民的服务手段,开拓潜在的消费市场。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商业企业建立客户需求信息系统,及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价格、服务方式等信息,方便居民查询和联系,为居民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客户需求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分析、存储客户信息,为居民提供定向、快捷、周到的服务。
  七、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长春市社区商业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市发改委、建委、商务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局、民政局、工商局、劳动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全市社区商业规划建设和协调指导工作,研究制定扶持社区商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全市社区商业建设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城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社区商业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二)注重政策扶持,促进社区商业快速发展。为切实把社区商业发展这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根据我市社区商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台《长春市鼓励和支持社区商业发展的工作意见》;从2007年起,市政府在每年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引导扶持。引导扶持的主要对象是:在创建社区商业示范区中,被评为国家、省级的社区商业示范区;在社区新建、改造菜市场的龙头企业;进入社区建立社区商业信息服务平台的信息服务企业;为社区提供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调整完善社区基本服务功能的实施主体。各城区政府应根据实得的市政府“以奖带补”资金,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扶持,加快推进我市社区商业的建设步伐。
  (三)实施长效管理,推进社区商业有序发展。社区商业配套设施建设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城区政府要根据社区商业建设发展有关的要求,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对社区商业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监管力度,同时坚决清除取缔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和露天马路市场,确保社区商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抓好社区商业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部门提前介入,一方面,对新建居住区范围内的商业设施,要按有关标准,结合社区的建设规划,使社区商业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要把新建社区商业配套设施项目作为整个小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必验内容之一。另一方面,要抓好已建成社区商业设施的改造。对已建成社区的商业设施,以完善、优化、提升为主。要结合旧城改造、违法建筑拆除和商业街区调整等进行改造、完善,使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相对集中。
  (五)加强社区商业发展人才队伍的建设。社区商业的繁荣和发展需要一批懂经济、会管理、有经验的人才,而目前的社区工作者普遍缺乏经济管理能力,为此,建议省、市政府一方面应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增强经济意识,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应制定出台激励机制,鼓励机关干部下社区工作,或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办法,特别要在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心社区工作的经济管理人才,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社区经济工作者队伍。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区商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城区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现场观摩会、工作推动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座谈研讨会,并借助新闻媒体,加大对社区商业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社区商业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市社区商业建设领导小组要对在社区商业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城区和相关部门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