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第三期中国-欧盟经理人交流培训项目的通知
来源:商务局 编辑:贸促会 日期: 2008-4-23 12:04:52
 

各相关企业:
    为推动我国与欧盟成员国的相互了解及双方在人力资源发展方面的合作,中国政府与欧盟委员会于200412月在荷兰签署了《中国-欧盟经理人交流培训项目财政协议》。中欧双方政府将共同出资,在未来4年内培养各200名既精通对方语言又熟悉对方商业文化和惯例的商业管理人才。中国贸促会为此次项目的执行机构。
    中方派出经理人将赴欧洲知名大学商学院进行为期7周的学习,并在欧洲进行相应实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由项目承担,项目还将为学员提供每天55欧元的生活津贴。目前第三期中国-欧盟经理人交流培训项目招生工作已正式开始,报名截至日期为2008527日。有关项目详情及最新进展请登录中国-欧盟经理人交流培训项目官方网站www.metp.net.cn英文版。
    参加培训的人员:
    1. 年龄必须在45岁以内的男、女经理人员;
    2. 培训班用英语授课;
    3. 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核考试在北京进行,择优录取。
    报名处:中国贸促会乌鲁木齐市支会
    电 话:4630585  7915589   7915593
      真:4630585
    特此通知

 

                          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