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商务研究]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任务 编辑:
日期: 2008-7-14 18:13:30 来源:乌鲁木齐市商务局

 

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任务

作者:何卫刚


  随着以大部制改革为序幕的政府机构改革进程的启动,对继1982年、1998年后的第三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发展方向和改革的目标任务,社会各界纷纷给予了不同的解读。其中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减少行政权力对经济的管制能力,充分发挥市场自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基础性作用,已经成为关注此次改革人们的一个普遍性认识。
  所谓“大部制”是指政府把职能相同及相近的部门,为方便行政管理,先合并成为一个部门,之后所形成一种“宽职能、大部门”的新的政府组织结构。实行“大部制”的主要目的是,一方面最大限度地避免因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和多头管理所造成的资源浪费,另外一方面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从国家层面来看,此次“大部制”改革的发展方向是,通过一段时间努力,把国务院各委办局打造成为既有机构精炼、又能够高效率运转、并以提供优质服务为主要宗旨的服务型政府组织机构。目前,它要解决的一个首要问题是,如何界定清楚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职能分工。换句话说就是,要厘清楚政府的职能,是管理社会还是管理市场。如果搞不清楚这个问题,那么政府在行使管理职能时,就一定会出现“缺位”或者“越位”现象,而这又势必会降低政府的办事效率。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政府在对经济事物的管理方面,投入了巨大精力,并且成为主导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但是,随着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加和市场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如果政府各部门还把主导经济的发展方向,作为自己工作的主要职责,那么,这种来自政府对经济事物的过多参与,将会逐渐演变成阻碍经济全面发展的羁绊,同时,由于忽视了对社会事物的管理,政府职能的“缺位”,还将会对经济的良性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当前社会各界对教育、卫生、住房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集中批评,就是对政府职能的“缺位”的提醒。因此,以“大部制”为代表的机构改革,一定要把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对社会事物的管理,作为主要目标。
  政府机构改革的方式,不能仅仅局限在减少机构数量、合并办事机构上。当然精减机构非常重要,但是,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应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对经济事物的管制、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例如,改变目前的行政审批方式,原则上讲,只有政府出钱的项目,才需要政府审批,除此之外,其它项目只需经第三方评估论证,然后进行行政备案。这样,就会极大地改变目前政府在项目审批上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的不合理局面。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进行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应该放在机构的设置上,虽然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点是放在职能设置上,但是对任何一个地方政府而言,由于其处理具体事物的职责比国家部委要多的多,例如,任何一个县,拥有30、40个庞杂的政府办事机构,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原因是它的工作需要。因此,这就要求地方政府在机构改革方面,一定要根据工作实际,从细化机构的办事职能和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对其机构设置进行重点改革。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此次机构改革中已经行动起来的部门,一定要把改革后其内部职能的整合,作为今后一项重要工作,因为,我们要的是改革后部门职能的真正转变,而不是原有部门和人员的简单相加,所以,新机构内部职能的整合工作,自然就显得非常重要。最后,通过渐近式改革,达到政府机构组成走向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发展方向,才是此次和今后机构改革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