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乌鲁木齐市支会工作职能
编辑:贸促会 来源:乌鲁木齐市贸易发展局 日期: 2006-8-18 12:33:42
 

 

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地方和行业机构工作暂行规则》有关规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乌鲁木齐市委员会的宗旨是:开展促进本地区各行业与国内外各地区之间的贸易、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其主要职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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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外贸、外资、外经和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工作部署,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发展与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往来与合作;与海外相应组织签订有关的经贸技术交流、合作协议、协定,并参加其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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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和接待外国经贸、商会代表团和工商界人士来访,组织我市经贸、商会代表团及工商企业界人士出国访问和考察,协助市政府组织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及其他形式的促进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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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介绍经济技术合作、劳务合作对象,提供贸易机会、信息咨询及资信调查服务;编辑出版报纸、刊物及其他出版物和专项对外宣传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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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博()览会组织的联系,在国外主办我市经贸展览会、洽谈会,组织参加国际博览会和专业性展览会;接待和承办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在乌鲁木齐地区举办的经贸展览会、展示会、新产品样品、样本陈列会;接待或承办国外相应机构和工商企业界在乌鲁木齐地区举办的经贸洽谈会、技术贸易交流会和各种类型的经贸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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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企业进行反倾销提诉和反倾销应诉;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批准或授权,办经济贸易调解业务,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ATA)的出证业务;代理涉外经贸(海事)纠纷的调解;接受委托代理国际经济贸易和海事仲裁、诉讼业务;代理我市企业在国外和外国公司及个人在我国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提供有关法律咨询、顾问、代理等业务及技术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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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提供相关的业务培训;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研究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承办企业委托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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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海外企业、团体的委托,代办在我市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的申报手续,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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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拓展外贸、外资和外经业务,兴办各种经济实体,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改善服务手段,增强自身经济实力,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服务,为我市经济发展作贡献。
   
(九)其它有关投资、贸易促进工作。